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分值为:语文 150 分,数学 150 分,英语 150 分(其中听力测试 30 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 150 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 150 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体育、理科实验操作。
科目分值为:市区体育 55 分,理科实验操作 10 分;各县(市)的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科目分值由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试由市、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英语口语考试。市区英语口语考试 5 分(不计入总分)。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 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 40 分贝〈HL〉)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免试英语听力。
听力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市区考生须凭残疾人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免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 3 个工作日,确定无误后报中考报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6 月 5 日前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7安徽合肥中考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