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员工20名,派遣至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从事护士助理岗位工作。----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的信息,欢迎阅读。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胜任“三班倒”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1、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3月16日、2019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四号楼底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三、报名步骤与要求
1、登陆南通人才网(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ntrc.rsj.nantong.gov.cn)下载并填写《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2、报名材料(证书原件供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不退)。
报名期限内将书面报名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出生年月);
②《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⑥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程序。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缩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
采取笔试、实践技能考核、面试结合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实践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初试和复试各占20%),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护理学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核和面试初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实践技能考核、面试初试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2、实践技能考核:根据护理学知识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操作方法和护理器械应用。由专业人员对考生的正确度、熟练度和完成度进行考察评分。
3、面试: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沟通能力,以及个人的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复试主要针对岗位的匹配性进行综合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复试
1、根据笔试、实践技能考核和初试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倍确定体检和面试复试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得分高者,笔试同分者取实践技能考核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和复试)。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试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2、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实践技能考核成绩、面试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得分高者,笔试同分者取实践技能考核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体检时,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笔试、实践技能考核、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的1倍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者取笔试得分高者,笔试同分者取实践技能考核得分高者,实践技能考核得分同分者取面试的初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免责解除劳动关系。
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七、薪资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应发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试用期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应发工资在4500元至7500元之间。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3548810手机:13962965988(短信)。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
2、本次所有考试环节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4、报名人员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5、招聘期间,报名人员须及时查阅南通人才网(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本次招聘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6、本《公告》通过南通人才网(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本《公告》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8、咨询电话:0513-835488090513-83558040
报名表q.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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