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404号)要求,发挥考试评价正确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五育并举”,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发展素质教育,完善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巩固“双减”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1)2023年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含物理实验)、化学(含化学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
(2)2023年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学(含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
2.考试内容。
以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为依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全区今年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全区统一命题笔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等9个科目,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
3.考试时间。
(1)九年级笔试的考试科目、形式、赋分、时间及有关说明如下表:
(3)体育与健康学科5月底前全部完成测试工作。考跑(免试)、跳、投三项,每项占20分,满分按6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5月底前全部完成,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考试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劳动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成绩及信息技术、劳动教育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地区教育质量评估的参考依据。
2023年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考试的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二)考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9科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学采取“同堂分卷”闭卷纸笔模式进行。
2.体育与健康以实践测试为主。
3.音乐、美术科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结果性评价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采取技能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实验基本操作、探究实验的设计和实施。
5.信息技术采取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劳动教育评价遵循基本原则,注重平时表现评价和阶段综合评价。
7. 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生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
1.用原始分记录成绩。2023年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其中英语听力3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体育与健康60分。2023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各60分。
2022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各60分,两科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23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未在柳州市参加过2022年地理、生物学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可参加2023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考试,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23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2021年已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考试取得成绩,但因休学未能参加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经申请,可以将2021年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23年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从外地转学到我市的九年级应届考生,如已在原就读地参加过地理、生物学考试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地理、生物学考试的,经申请,可以将原就读地的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的比例计入总分(须提供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必须注明考试的原始分成绩及满分值)。从外地转学到我市的九年级考生也可选择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则以在我市考试成绩为准,不得再采用原就读地成绩。
2.用等级制呈现考试结果。各学科考试成绩及升学总成绩均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合格标准依据相应学科的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以上各等级的比例根据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确定。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原始分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柳州市户籍或具有柳州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③初中毕业、结业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②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八年级在校学生只能参加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且不能参与中考招生录取。
2.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应交验材料等,由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另文发布和明确。
(五)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
1.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参加考试的,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在柳州市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暂行办法》(柳政办〔2016〕82号)政策执行。在考前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与市区户籍考生一样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①在柳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实际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我市初中阶段正式完整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市区户籍,或在我市城区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含1年)。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可在我市市区借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考。在市区借考的,可在我市市区报读中职学校和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及自主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2.在我市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非柳州市区户籍人员,在中考前户籍迁入我市市区的,享受市区户籍考生待遇。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的文件(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公布执行。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以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核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招生考试院,由各县(区)解决上述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也不得收取初中毕业补考费。
(七)考试加分
在中考招生录取中实行考生加分照顾政策,凡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户籍在广西符合继续享受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符合规定的残疾军人、军人子女、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相关优待政策,在中考招生录取时可按相关规定加5分、10分、20分、30分不等,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所有获得加分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中考加分手续的办理时间截至2023年5月19日,逾期不再办理。
(八)评卷和质量分析
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试卷抽检复核制度,确保阅卷质量和公平公正。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各学科评卷及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工作。评卷教师必须是在职的相应学科的骨干教师,凡有学生参加统一考试的学校应尽可能抽调教师参加评卷。要组织评卷教师学习评分细则,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平和公正。要加强对语文科及各科主观题评卷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作文阅卷要严格落实三人制度。要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建立考试命题评估制度,评卷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统计考试成绩,进行命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及时总结命题经验。
(九)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生进考场,按照《柳州市中考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进行管理。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具体办法详见《柳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四、毕业资格的认定
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二)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的考试成绩均为合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
未能达到以上毕业合格条件的学生,以及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外地户籍学生(需出具外地中考报考证明并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的毕业补考,由学校评定学生的毕业成绩。各县(区)和各初中学校要建立中考参考激励机制,把初三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的人数及比例作为衡量初中学校及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注重做好对初三毕业班留守学生毕业升学的引导、指导工作。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初三毕业生中考参考率不得低于97.5%,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要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抓好本县(区)、学校考试工作,科学制定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台风、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5月底前,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工信、保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要对考务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考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一旦发生失密、泄密、试卷错装等重大事件,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县(区)政府和柳州市教育局。
(二)强化条件保障。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统一印制试卷,印卷费用由各市按数
量分担,将印卷费用等相关考试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全面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考试机构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基本能力建设。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我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桂教考试〔2022〕2号)的相关要求,加强考试队伍建设,大力推荐优秀命题骨干教师参加命题工作,落实命题教师待遇。
(三)严格考试管理。
要做好考试组织、评卷阅卷、结果呈现、招生录取、考试质量分析评价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清点、施考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务管理制度,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切实保障考试过程平稳有序,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认真检查英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
强化考场组织管理,加强入场检查,监考人员要严把入场关,防止携带作弊工具特别是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加强收发卷管理,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操作,严禁提前发卷、拆卷: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及答题卡袋,试卷、答题卡都密封在试卷及答题卡袋中,启封后先分发答题卡;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开考15分钟后(英语科目14:45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强化督导检查。
要严肃考试纪律,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在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及考风考纪等情况。凡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政策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地方和学校,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追责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
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拓宽覆盖面,提高知晓度,及时回应考生、家长的关心关切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关心配合,切实做好考生应考、备考的指导工作,帮助考生调整好心态,减轻压力;要始终贯彻“以生为本,服务考生”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为考生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对广大考生的人文关怀,营造宽松、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每位考生安全顺利赴考。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各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
联系人:胡颖婕(基础教育科),电话:2815945;李雪青(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电话:2806181。
附件:1.柳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柳州市中考考场规则
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9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5月4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jyj.liuzhou.gov.cn/xwzx/tzgg/t19700101_32628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