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0年福建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9月11日-18日,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7日、18日举行。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8日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104.239.163:8088/jwwsks/web/kszc/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现场审核时间:9月16日至18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通过审核后至9月20日;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7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发票领取时间:10月23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考后两个月,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网址:http://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满10年,且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台湾院校的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经营、土地管理、建筑、都市计划(或区域及都市计划)和不动产管理与开发学科的专业学历证书,可视同为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相关学科的专业学历。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9月11日至18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首页上的《操作手册》: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2吋白底彩色证件照。
所有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证书(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毕业证书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3.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仅限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仅限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报考人员);
6.原考试省份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仅限2019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并有通过部分科目,本年度转入我省报考的考生)。
报考人员报考信息填写结束后打印《报名表》,所在单位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所上传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填写的《工作业绩》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确认盖章。
(二)现场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及外省转考人员应在2020年9月16日至18日佩戴口罩,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前往所属报名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出示“八闽健康码”办理资格审核: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4.转出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仅限2019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并有通过部分科目,本年度转入我省报考的考生)。
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往年未上传过附件的须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三)网上缴费
1.考试考务费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闽发改服价函〔2020〕35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客观题65元/科,主观题69元/科。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9月20日前登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报考须知
(一)考试以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料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在《报名表》上盖章。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后,点击“单位查询”一栏;
2.在单位名称栏输入单位全称(系统无模糊查询功能,考生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查询时输入的单位全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法查询),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该单位所有报考考生的名单,栏目下方显示统计人数;
3.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并在提示框内输入报考人员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会显示考生填报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所在单位可自行查看核实。
(四)资格审查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作更改。
(五)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须知
(一)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三)《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进行。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考场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五)考生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相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执业注册专栏。
六、考试大纲
考试依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书刊推荐栏目查询)命题。
七、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电话: 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91-38161636-4。
附件: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各设区市报名点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