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改革|2020年新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副标题:2020年新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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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获悉,2020年新疆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9月10日-24日,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的要求,现将自治区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工作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信息的核验和核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1995﹞147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10:00— 9月24日,9月24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 按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www.cpta.com.cn),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不允许代为。报考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五)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六)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热线(4001500800)咨询。


  (七)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后方可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四、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17日-18日


  10月17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10月12日-18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9元。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考人员须自备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进行处理。


  (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九、成绩查询


  考试过后两月内,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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