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2020]2020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副标题:2020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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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0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9月7日-15日,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10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7日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试作答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闭卷考试,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型,闭卷考试,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型,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三)其他事项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相关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的相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类学科,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有关要求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程序


  我省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的报名组织形式。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前,需在网上签署《报考书》(报考人员点击“提交”,系统即生成并保存此书)。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及网址。我省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0年9月7日9:00~9月15日16:00。报名平台为:“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gjs.zjcloud.net.cn)。因2020年启用新的报名平台,所有报考人员(包括老考生和新考生)均需重新注册并如实完成信息填报。从2010年10月起,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报后,国家将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请,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


  2. 报名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注册时须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25mm×35mm,大小约为10KB,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3. 属地化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施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无需现场提交材料。资格审查时间截至9月17日16:00,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2. 补充材料。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后实时关注报名平台审核状态。对于不能通过学信网查询到学历信息或其他需要补传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平台反馈的提示信息补充上传相应材料。不能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到相关学历信息情况有:(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2)中专学历;(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4)军校成人学历;(5)党校学历;(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3. 违纪处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9月4日~9月18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无法进行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0日~10月1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及原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 报名费:每人10元;


  2. 考务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3个科目每科均为6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69元。


  七、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发放


  应试人员请于考试2个月后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成绩公布3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址: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八、疫情防控


  我省在抓紧制定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应试人员近期关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措施,并积极配合。


  附件:2020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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