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包头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2.招生原则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合理确定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和班级数,实施阳光招生,严格遵守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3.招生对象
4.招生办法
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个一致”满年限的适龄幼儿。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统一实施网上预报名、各幼儿园进行审核、登记、录取,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注册预报名登记。凡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且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5月1日前迁入)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2022年5月9日上午8:30至5月13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点击“2022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图片,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幼儿监护人填报的是全市统一建立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网络信息系统,每名幼儿全市范围内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的填写入园幼儿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预报名登记表,监护人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或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不真实,一经查实,由幼儿监护人承担责任,取消入园资格。
2.现场资审、派位。5月14日-5月15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预报名表上显示的资审时间由监护人持预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免疫接种本、出生证的原件,带幼儿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所有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将于5月26日-5月27日,对网上登记预报名的幼儿,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幼儿园录取名单。如预报名幼儿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
3.公布录取结果。5月30日8:30-6月1日17:30期间公布参加派位幼儿录取结果,监护人可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点击“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图片,输入幼儿身份证号和幼儿姓名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它民办幼儿园入园。非包头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不参与全市统一网报,6月1日前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它民办幼儿园进行咨询,参与各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
4.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子女。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为稀土高新区经济、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子女或在稀土高新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区教育局递交入学申请,可按优抚政策执行。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3日,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有关优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稀土高新区教育局(高新二中院内)基础教育办(305室)进行资审登记。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优抚政策入学申请。
5.报名工作。经稀土高新区教育局电脑派位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6月11日8:30-6月12日17:30到幼儿园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政策,不受户籍、区域限制,优先招收持有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其它类民办幼儿园招生
其他类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政策,招生期间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5.工作要求
按照招生工作要求,需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计划于4月13日前向高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报备。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同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民办科审核备案。招生前,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通过教育网站、园所微信平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要开通招生服务热线,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三)完善入园管理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园内场所消毒和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整个招生工作不聚集、不扎堆,所有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
(四)规范办园行为
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招生结束后于9月—10月两个月完成在园幼儿电子园籍的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审核、提交工作。幼儿园班额严格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
(五)规范收退费工作
1.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2.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区属各幼儿园的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六)其它
1.严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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