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基础知识点汇集 篇一
2、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2项),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4、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目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基础知识点汇集 篇二
2、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4、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5、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3.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基础知识点汇集 篇三
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用人单位未接以上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1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5、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正在阅读:
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基础知识点汇集04-20
四年级运动会作文400字左右10篇05-24
高一好词好句:赞美秋天的优美句子05-13
毕业典礼主持词简短开场白模板04-11
2020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27
新概念英语(二)专项训练【四篇】05-05
2019贵州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自主招聘护理人员(非编制)方案【51人】04-15
威海味道中考作文600字06-22
2022年江西赣州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及入口(1月5日至1月24日)09-10
土木工程实习日记:土木实习周记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