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答案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试题及答案:公司法3

副标题: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试题及答案:公司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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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定项选择题

  (11-15题共用题干)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11.关于各发起人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茂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作价2000万元,则其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B.大阳公司认购出资50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该出资未到位,大阳公司不具有股东资格

  C.日盛公司必须出资1000万元方能符合法律的规定

  D.大兴公司成立后,发现茂发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价额较之前作价低100万元,茂发公司应补足差额,其他两家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2.对于该次募集股份行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次发行股份应当聘请保荐人

  B.若发起人认购40%的股份,则此次股票的发行应当采用承销团来承销

  C.如果股份未能如期募足,公司经过证监会批准后可以延期募集

  D.如果股份募集成功,公司共有100位股东,那么有50位以上的股东出席,该次创立大会就可以成功召开

  13.公司成立后,发现有下列情形,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茂发公司为了公司的筹办而花费的宴请费用,应当由大兴公司承担

  B.大阳公司未到位的500万元出资,应当由大阳公司补足,茂发和日盛公司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C.日盛公司因为判断失误,向平谷公司购买了大兴公司设立不需要的办公设施,现平谷公司要求偿债,该债务应当由日盛公司承担

  D.由于大阳公司的出资并未到位,所以大阳公司不能分取红利

  14.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及出具证明后,发起人主持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进行的下列活动正确的是:( )

  A.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B.由于良好的商业机会转瞬即逝,创立大会代表公司同延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将使公司获利1000万元

  C.创立大会选举德高望重的茂发公司的总经理张大山为董事长

  D.如果大兴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塑料袋,由于国家规定2008年6月1日起限制使用塑料袋,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定

  15.公司成立后,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

  C.出席会议的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至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D.股东大会如增选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正确答案:11.ACD;12.AB;13.ABD;14.AD;15.AC

  解题思路:

  11.《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A选项正确股东认购股份即获得股东资格,如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实须承担补缴责任故B选项错误《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位发起人须认购至少2500万元的资本方可,故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12.《证券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第1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故A选项正确《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90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故C选项错误《公司法》第91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故D选项说法错误

  13.大兴公司已经成立,A选项的情形属于设立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故A正确《公司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正确《公司法》第9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成功设立故该债务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而日盛有错误,其承担责任的对象是公司故C错误《公司法》第16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该案件中并未有章程的特别规定,故D正确

  14.《公司法》第91条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D选项中的情形属于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创立大会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定,所以D选项正确BC选项中的事务都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创立大会不可越权,故BC错误

  15.《公司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第3题中给出大兴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条件,所以A选项正确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所以B选项不正确该款同时规定,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法》并不强制实行累积投票制,而是由公司自己选择是否适用,所以D选项不正确、


  (16-21题共用题干)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

  16.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50只羊。有关该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千惠公司成立后,铁兆义有权要求甲承担给付羊款的责任

  B.如千惠公司已经将该羊肉加工后大量销售,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千惠公司承担责任

  C.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则铁兆义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也有权要求甲承担羊款责任

  D.如甲签订合同时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但实际将10只羊自家享用,则公司仍应对全部羊款承担责任

  17.设乙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与某一屠宰工大壮因设立工作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发生纠纷,乙失手'将大壮捅伤,须赔偿2万元医疗费。关于该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公司因此未能成立,则大壮有权要求五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如五人并未约定承担责任比例,则应当均等分担责任,每人承担4000元

  C.如千惠公司成立,则大壮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如千惠公司成立,公司承担了大壮的赔偿责任后,乙、丙、丁、戊发起人主张甲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甲的责任范围

  18.下列有关千惠公司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以属于妻子的房产一处出资,后因此发生争议,则该出资无效,甲须补缴出资

  B.乙以其受贿所得10万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

  C.丙为一家学校,用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

  D.丁以其享有的专利权出资,在公司设立中即交付公司,但一直未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后在公司成立后发生争议期间办理了转移手续,但其他股东主张其应从办理手续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而丁认为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即应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9.如股东丙未履行出资义务,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可以请求丙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B.公司股东可以请求丙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C.如债权人佳丽公司的债权未得到公司的清偿,并因此要求未出资的丙承担清偿责任,则法院应予支持

  D.公司债权人佳丽公司可以要求其他发起人在乙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设戊将其出资转让于庚,后双方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庚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当以千惠公司和戊为共同被告,其他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庚须证明其已经受让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C.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出具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D.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21.设股东丁其实并未出资,其出资实际上是其朋友马武的,二人曾经签订合同,约定约定由实际出资人马武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丁为名义股东,公司效益日盛。二人因此发生争议,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有权请求确认其与马武之间的合同无效

  B.马武要求丁返还其享有的投资权益,马武以公司股东名册以及登记簿上的自己名字为股东的记载主张其借了马武的钱来投资,法院可以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支持其主张

  C.丁见情况不妙,遂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于不知情的牛柳,牛柳可以享有该股权

  D.马武有权要求。丁赔偿因其处分股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16.AB;17.AC;18.D;19.ABD;20.BCD;21.CD

  解题思路:

  16.《公司法解释(三)》第2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选项符合第1款规定,正确;B选项符合第2款规定,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C选项中要求甲承担责任是错误的D选项中没有区分善意和恶意,错误

  17.《公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A选项符合第1款规定,正确;B选项不符合第2款规定,还须依据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B错误第5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C选项符合第1款规定,正确;D选项说法混淆了上述二条的第2款,错误

  18.《公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t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故AB选项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C选项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正确

  19.《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1款或者第2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1款或者第2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0.《公司法解释(三)》第2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A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①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②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故B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32条、第33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D正确

  21.《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违背第1款规定,错误B违背第2款规定,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26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选项正确D.符合第2款的规定,正确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试题及答案:公司法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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