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事业单位入围名单]2020年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流程

副标题:2020年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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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安排入学与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平等对待、公平发展原则。

招生计划(50人/班)



  (备注:金海实验学校和张家界雨露学校属于民办学校)

招生区域


  澧滨小学、解放小学招生区域:永定街道的教场、后溶街、紫云、解放、北正、回龙社区和崇文街道的凤湾、燕窝塔社区以及子午村、代家湾村

  北门小学招生区域:永定街道的紫云、解放、北正、崇实社区和崇文街道的凤湾、燕窝塔、禾家山、南正社区以及子午村、代家湾村

  敦谊小学招生区域:崇文街道的南正、沿河、禾家山、思善桥社区和永定街道的崇实、回龙社区

  崇实北校、崇文小学招生区域:崇文街道的宝塔岗、思善桥社区和永定街道的崇实社区

  崇实小学南校招生区域: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三眼桥、大悲庵社区

  崇实南校机场校区招生区域:南庄坪街道的邢家巷、茅坪、机场社区、木纳里村和官黎坪街道的白羊坡社区、杆子坪村、仙人溪村

  天门小学招生区域:官黎坪街道

  大庸桥小学、民族小学招生区域:大庸桥街道的大庸桥、且住岗、月亮岛、热水坑、大栗坡、名流园社区和小河坎社区(原小河坎村和夏坪村)以及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社区

  大庸小学、永定小学、西溪坪完小、杨家溪小学招生区域:西溪坪街道的渡口、打鼓台、彭家巷、胡家岗、覃家岗、西溪坪、胡家河社区和一碗水、幺公坡、庄家峪、两岔溪、杨家溪、桐木岗村

  关门岩完小招生区域:宋家湾、禾家山、三山、田家坊、关门岩、鲁家坪村

  金海实验学校、张家界雨露学校招生区域:永定中心城区六个街道

招生对象、条件及生源分类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已申请2020年秋季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具体分六种对象: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的户籍地与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以下简称第一类对象);

  2.适龄儿童本人户籍自出生就和父母的户籍一起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其父母在中心城区工作但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或居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单位自管产权房、廉租房、自建房、安置房等(以下简称第二类对象);

  3.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的户籍迁入至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在中心城区就业但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共同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以下简称第三类对象);

  4.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买住房,户籍没有迁入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在中心城区原六个街道有户籍(以下简称第四类对象);

  5.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中心城区(以下简称第五类对象);

  6.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中心城区就业(就业以在中心城区连续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为依据)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和居住截止2020年3月31日满一年)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第六类对象)。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并随父母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报名办法


  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中心城区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登记一次,公民办学校之间不得重复登记,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一)公办学校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6月16日至17日,第一、二、三类招生对象可以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内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登记。

  招生学校对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后,于6月22日前携带儿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复审并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6月16日至17日,第四类招生对象在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3)7月4日至7日,第五、六类招生对象在区教育局报名登记(儿童在中心城区入园的必须由幼儿园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可以在中心城区任选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

  7月14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公布参加摇号名单。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第一类招生对象提供:①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申请通知单》;②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首付、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与父母户籍地不一致的还要出示小孩出生证明。

  (2)第二、三类招生对象提供:①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申请通知单》;②居住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出示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属于租房的,租房合同要求租住地单位或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③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的就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与父母户籍地不一致的还要出示小孩出生证明。

  (3)第四、五类招生对象提供:①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申请通知单》;②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首付、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与父母户籍地不一致的还要出示小孩出生证明。

  (4)第六类招生对象提供:①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申请通知单》;②父母在中心城区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与父母户籍地不一致的还要出示小孩出生证明。④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的就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⑤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连续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基本养老保险需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二)民办学校报名

  6月16日至17日,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携带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在中心城区入园的儿童必须由幼儿园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一位适龄儿童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

  民办学校不得接受适龄儿童报名,已参加公办学校报名登记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报名。6月28日,教育局将在民办学校公布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名单(或预录名单)以及学位空缺情况。

  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真实可信。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造成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招生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录取

  依据招生计划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校在招生范围内按照生源分类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1.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第一、二、三、四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到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口落户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其余的则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第五、六类招生对象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位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第五、六类招生对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6月28日,各小学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第一、二、三、四类招生对象录取情况)。

  7月2日,城区各小学公布空余学位数。

  7月29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并在永定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8月10日,第五、六类招生对象到登记报名的小学查看入学名单。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的招生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报名儿童全部参加电脑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7月29日,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与公办学校同时进行,电脑派位结果在永定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而又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中心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7月30日至31日,区教育局将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愿意参加补录的适龄儿童到区教育局报名,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招满为止,已被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校须与家长签订《招生书》,公办学校不再安排学位。

其他情况的入学规定


  (一)市、区儿童福利院的适龄儿童安排到距儿童福利院较近的小学入学。在永定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子女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二)中心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三)8月31日,新生凭户口本到录取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被录取的新生未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新生未按时到校报名,录取学校出现学位空缺的,学校不得擅自补录,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并追究校长的责任。

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大招生宣传,维护招生秩序。各校要及时将招生报名方案、咨询电话、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对群众的来电来访,要有专人负责,做到热情、耐心、细致。

  (二)严格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现阳光招生。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不得自行接受适龄儿童家长报名。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擅自接收学生入学。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置重点班。严格控制非正常转学,要求转入城区小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监督。为确保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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