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8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招聘人民陪审员8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月4日;报名地点:永定区司法局五楼基层股办公室。©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和永定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永定区司法局会同永定区人民法院、永定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年满二十八周岁,一般以不超过六十五周岁为宜;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能胜任人民陪审工作;
6.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热心社会工作;
7.能按时参与审判活动;
8.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报名程序
(一)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基层组织,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向永定区司法局推荐其担任人民陪审员;凡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本辖区的满足选任条件的公民也可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申请。
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不得超过本次选任名额的五分之一。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月4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待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永定区司法局五楼基层股办公室(永定区永定街道办事处教场路63号);
3.联系方式:8358590
4.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一式二份。样表可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也可到永定区司法局五楼基层股领取。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证明材料,包括政治身份、专业知识、职业状况、身体条件、现实表现等;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资格审核和确定人选
1.对于随机抽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和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将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审查、考察。2.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从随机抽选且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其本人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相应名额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相应名额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3.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超过规定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人选。
附件下载: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