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
法人的清算,是指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依职权清理即将终止的法人财产,了结其全部法律关系的活动。
《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可见,清算为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清算中的法人与清算前的法人具有同一人格,只是其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清算目的的限制而已。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是指负责清算事务的组织,一般由法人的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的主要任务是清理法人财产、了结现存事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移交剩余财产。
清算终结,由清算组向法人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即告消灭。
正在阅读:
2021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答案_2016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02-19
2018年贵州暖通工程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5日-19日07-22
2008年江西财经大学法理学与商法考研真题(Word版)10-02
高中读后感600字:《智慧比漂亮更重要》09-24
高一第一次月考总结1000字10-02
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惠农土地开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员简章08-16
幼儿趣味手工折纸:小衣服05-17
化学工程师个人简介:化学工程师个人简历10-20
广西贵港2017年中考成绩查询入口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