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10日-8月25日,共47天;高中暑假时间为7月17日-8月25日,共40天。下学期教师8月26日到校,学生8月27日到校,8月28日正式开课。幼儿园、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高中毕业年级可适当调剂教学时间。
二、教学质量监测
小学期末考试安排在7月3日,教学质量监测安排在7月4日;初中期末考试安排在7月3日-5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7月7日前完成质量分析和期末工作总结,高中于7月14日前完成期末工作总结。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安排在6月29日-30日;七年级、八年级艺术素质测评安排在7月6日-7日。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采用闯关、趣味游戏等方式替代期末考试,并结合日常表现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三、校车安排
2023年7月2日、3日校车正常运行,7月5日下午送学生回家,特教学校校车运行结束时间由学校视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暑假期间校车暂停运行。学校校车停运期间,各学校要安排好学生返校交通事宜,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安全。
四、新生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5日-12日网上报名,7月15日-16日现场确认;7月17日前完成招生录取结果公示和未录取学生告知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及未填写调配意向学校的,于8月21日-25日到市教育局登记审核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
(二)7月8日-9日,各高中学校安排新生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且未及时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对放弃就读的学生我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三)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向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排名信息。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按考生姓氏笔画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中不得出现考生成绩和生源学校等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假期托管服务
本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6月30日截止。暑假托管服务按照学生、家长、教师自愿原则进行摸底,具体开展情况由各学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假期的1/2。相关安排及学生参与情况于7月9日前报基教科。假期托管服务收费参照《嘉峪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假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休息,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化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幼儿园、高中学校假期托管服务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执行。
(二)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溺水、防电信诈骗、防火、防爆、防盗、防震、防触电、道路交通、毒品预防等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文明留言。要倡导学生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加强体育锻炼,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三)科学合理安排假期作业
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双减”和“作业管理”有关要求,根据学生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作业,要注重学科均衡,严格控制作业量,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四)加强暑假期间教职工管理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象。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为培训班、辅导班介绍生源。暑假期间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校外访客进校登记审批。凡因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对咨询招生报名的学生家长,做到有咨询即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