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开始报名!2023年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和政策问答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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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6月21日开始报名!2023年浙江嘉兴市海盐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和政策问答公布。据悉,海盐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具体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标准等,家长和学生们可以通过®文档大全网了解更多信息,为孩子的学业规划提供参考。同时,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27日,家长和学生们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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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目标


  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总要求,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健康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基本原则


  1.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根据学生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在划定的施教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面试等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2.公开公平,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实施网上报名、均衡编班,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过程公平、公正。

  3.统筹安排,分流调剂。坚持按条件分批按序录取原则,对施教区内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学校,实施统筹安排,分流调剂。

  4.优化服务,长幼随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积极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3.招生对象


  (一)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1.武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盐东村、双桥村、南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符合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政策规定的人才子女等;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政策的居民子女。

  (二)镇(街道)其他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1.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其父母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符合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政策规定的人才子女等;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政策的居民子女。

  (三)民办学校(海盐县北原学校)招生对象

  1.其父母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但因积分等原因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

  2.其父母在海盐县工作,但尚未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四)其他条件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七年级新生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报县教育局备案。

4.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1日—6月27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流程

  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海盐县”,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注:武原中学和实验中学施教区内的学生有意愿就读博才中学的,可兼报博才中学)。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生所涉户籍、房产证、宅基地证、房产安置协议、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报名县城区公办学校的家长因特殊情况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请在6月29日—6月30日持户口本、房产证、安置协议等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线下报名。报名镇(街道)其他公办学校的家长因特殊情况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请在6月29日—6月30日持户口本、浙江省居住证、积分卡等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线下报名。

  (二)招生录取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严格按照录取程序和时间节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录取。海盐县博才中学录取截止时间7月10日,其他公办学校录取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北原学校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25日。符合国家、省、市、县优待政策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由教育局统筹安排。6月30日以后具备报名条件或登记报名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海盐县博才中学

  博才中学实行大学区招生,当报名博才中学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直接转入原施教区学校,同等录取。

  第二阶段:其他公办学校

  1.县城区公办学校

  首先进行施教区确认,然后按批次录取。

  (1)施教区确认。在满足户籍条件基础上,对照《海盐县城区初中和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见附件1),按提供的房产信息情况确认施教区:①提供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②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的,提供的与祖辈共有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或祖辈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③法定监护人有独立房产的,提供的与祖辈共有且法定监护人占比50%及以上的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④法定监护人有征迁协议(含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但未取得房产不动产证,提供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⑤法定监护人和祖辈均无房产,提供的施教区内常租房合同。

  (2)按批次录取。上述第①②③④类为第一批次,第⑤类为第二批次。具体招录: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按批次依次录取,直到录满为止。当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有效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房产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的取得时间,从先到后录取,直至满额;未能录取的,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本校其他校区或县城区其他公办学校。

  其他说明:当施教区学校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该施教区内同一套住房三年内只能享有一户家庭入读学额(学位),即同套住房在2021年、2022年秋季招生时已被另一户家庭使用过,2023年秋季招生时将不作为该施教区的学额使用。

  2.其他镇(街道)公办学校

  (1)施教区为学校所在镇(街道)所辖行政区域。

  (2)招生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其父母持有在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海盐工作的适龄随迁子女。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根据《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由政府购买学位)入学。同一镇(街道)涉及两所及以上同类学校的,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可在校际间统筹安排。

  第三阶段:海盐县北原学校

  按其父母是否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依次录取。

  (三)录取查询

  报名公办学校的学生,7月31日以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通过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海盐县,查询录取结果。

5.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2.推进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所需材料、咨询电话等。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86027030,86023169。

  3.确保规范有序。各学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规范实施均衡编班。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按照“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就便”“应入尽入”原则,实现“全覆盖、零拒绝”。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招生工作完成后,按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

  4.加强监督管理。县教育局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投诉、举报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以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投诉电话:86027010。

6.解释权


  本通知解释权在海盐县教育局。

7.海盐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有哪些?

  答: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入学条件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何时可以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1日至6月27日,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家长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海盐县”,登录招生页面后选择所属类别进入,然后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续可查看录取情况。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请登录查看《报名须知》,请各位家长严格按要求操作,确保准确无误。

  报名县城区公办学校的家长因特殊情况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请在6月29日—6月30日持户口本、房产证、安置协议等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线下报名。报名镇(街道)其他公办学校的家长因特殊情况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请在6月29日—6月30日持户口本、浙江省居住证、积分卡等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线下报名。

  海盐县北原学校(民办学校)的线下报名时间可截止到8月25日。

  3.今年县城区公办学校和镇(街道)其他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分别是哪些?

  答:(1)县城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为:武原街道和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盐东村、双桥村、南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符合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政策规定的人才子女等;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政策的居民子女。

  (2)镇(街道)其他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学校所在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符合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政策规定的人才子女等;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政策的居民子女。

  答:海盐县博才中学已在2022年转为公办学校,根据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海盐县博才中学招生办法的公告》,今年博才中学实行大学区招生,学区范围为武原中学和实验中学施教区,计划招收初一新生270人。当报名博才中学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直接转入原施教区学校,同等录取。

  5.报名海盐县博才中学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怎么参加电脑派位?

  答:家长可以选择“绑定”式参加电脑派位,即双胞胎或多胞胎只给一个号,电脑派位录取则全部录取,电脑派位不录取则全部不录取;家长也可以选择每个孩子分别给号参加电脑派位,由电脑派位确定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直接转入原施教区学校同等录取。

  6.县城区其他公办学校是如何录取的?

  答:首先进行施教区确认,然后按批次录取。

  (1)施教区确认。在满足户籍条件基础上,对照《海盐县城区初中和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按提供的房产信息情况确认施教区:

  ①提供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

  ②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的,提供的与祖辈共有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或祖辈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

  ③法定监护人有独立房产的,提供的与祖辈共有且法定监护人占比50%及以上的房产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

  ④有征迁协议(含参与“小县大城”人口集聚改革),但未取得房产不动产证,提供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

  ⑤法定监护人和祖辈均无房产,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施教区内常租房合同。

  (2)按批次录取。上述第①②③④类为第一批次,第⑤类为第二批次。具体招录: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按批次依次录取,直到录满为止。当同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有效不动产证(含宅基地证)、房产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的取得时间,从先到后录取,直至满额;未能录取的,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本校其他校区或县城区其他公办学校入学。符合国家、省、市、县优待政策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由教育局统筹安排。6月30日以后具备报名条件或登记报名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入学。

  7.镇(街道)其他公办学校是如何录取的?

  答:按学校所在施教区内本地户籍生、政策生、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的县外市内户籍生、其父母持有海盐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按随迁子女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未被录取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家长也可选择北原学校入学。如果同一镇(街道)有两所以上同类学校,且有空余学位的,则在校际间进行统筹。

  8.海盐县北原学校(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和收费的?

  答:海盐县北原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今年继续招收不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或因积分低等原因未能被属地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凡其父母持有海盐县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无论新生还是已经在读的学生,均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服务,学费全额免除,应由个人承担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及就餐伙食费等仍需继续缴纳。如果家长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未办理并取得居住证的,按原收费标准,以学期为单位收取学费。如在下一学期开学前取得居住证的,从该学期起开始享受政策并免除学费。

  9.如何落实一套住房三年内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学位政策?

  答:当县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的新生报名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数时,该施教区内同一套住房三年内只能享有一户家庭入读学额,即同套住房在2021年、2022年秋季招生时已被另一户家庭使用过,2023年秋季招生时将不作为该施教区的学额使用。

  10.县城区同一施教区内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如何招生与分流?

  答:在今年秋季招生中,向阳小学北片(望海校区和海沙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西校区和城南校区)和实验中学(东校区和西校区)涉及多个校区统筹招生。家长按区域就近选择校区报名。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各校区招生计划相对就近统筹分流。

  11.今年武原街道的随迁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可以报名哪些学校?

  答:根据家庭常住地,家长可以报名城西小学,也可以报名武原街道周边镇(街道)的秦山小学、官堂小学、于城小学和元通小学。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城西小学的随迁子女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12.有的学校招生已超出设计规模,后续如何分流?

  答: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县城区人口快速集聚,入学需求迅猛增长。向阳小学海沙校区等学校生源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办学规模已超出设计规模,给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为此,县委县政府已在县城区东部区域新建三毛小学,今年秋季正式投入使用。另外,县委县政府正在谋划在县城区中部区域(海兴路-长安路附近)再新建一所小学(即向阳小学海兴校区),预计2025年秋季投入使用。超出办学规模的学校部分生源将按照家庭常住地予以分流。

  答: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不便,将根据学校资源实际情况,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包括两类情况:一是起始年级新生,将根据家长申请,在符合户籍等入学条件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就读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网上平台报名时,须在“备注”栏目内填写其兄或姐的学校、班级、姓名;若未注明相关情况,则视作自动放弃。二是其他年级学生,将根据申请学校学位资源情况,允许在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同一家庭的其他孩子转入至现户籍地址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家长可持户口本和不动产证(房产证)于8月20日前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

  咨询电话:86027030,86023169

8.相关附件


  附件一:海盐县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施教区划分方案

  一、小学施教区

  (一)向阳小学朝阳校区

  1.盐嘉塘以北、勤俭路以东、西城河以西、文昌路以南的居民区;

  2.盐嘉塘以北、西城河以东、新桥路以西的居民区;

  3.盐嘉塘以南、勤俭路以东、朝阳路以北、南城河以西的居民区;

  4.海滨路以南、南城河以东、梅园路以东、秦山路以北的居民区。

  (二)向阳小学北片校区(望海校区和海沙校区)

  1.团结港以东、东西大道以南、海兴路以北的武原街道居民区;

  2.古荡河以北、团结港以西、东西大道以南的居民区;

  3.盐于公路以北、东西大道以西的武原街道、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南洋村和双桥村)居民区。

  两校区同步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按就近原则实施校际间统筹。

  (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海盐塘以南的武原街道居民区;

  2.海盐塘以北、富水路以东、朝阳路以南、城南河-梅园路-秦山路以西的居民区;

  3.盐嘉塘以南、勤俭路以西、武通港以东、朝阳路以北的居民区。

  (四)天宁小学

  1.东西大道以东、城北路以北、长安路以西、海兴路以南,团结港-古荡河以西的居民区;

  2.东西大道以东、城北路以南、盐嘉塘以北、勤俭路以西的居民区;

  3.盐嘉塘以南、朝阳路以北、武通港以西的居民区;

  4.朝阳路以南、富水路以西、海盐塘以北的居民区;

  5.盐于公路以南、东西大道以西、海盐塘以北的武原街道居民区。

  (五)三毛小学

  1.城北路以北、长安路以东、海兴路以南的居民区;

  2.城北路以南、勤俭路以东、文昌路—西城河以北、新桥路以西的居民区;

  3.新桥路以东、城北路以南、海滨路以北的居民区。

  二、初中施教区

  (一)武原中学

  1.盐嘉塘以南的武原街道居民区;

  2.盐嘉塘以北、勤俭路以东、城北路以南的居民区。

  (二)实验中学

  1.城北路以北的武原街道、望海街道(北荡社区、新街社区、南洋村和双桥村)居民区;

  2.盐嘉塘以北、勤俭路以西、城北路以南的武原街道居民区。

  实验中学实行一校两区同步招生,根据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按就近原则实施校际间统筹(老校区不超过6个班)。

  (三)博才中学

  根据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海盐县博才中学招生办法的公告》,博才中学实行大学区招生,学区范围为武原中学和实验中学施教区。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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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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