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乌海海勃湾区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7月22日18:00入学登记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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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内蒙古乌海海勃湾区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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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海勃湾区2022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基厅〔2022〕号)和《关于做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乌教字〔2022〕8号)以及《乌海市推进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控制择校择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海勃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巩固我区义务教育成果,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依规完成2022年海勃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2.分配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招收具有海勃湾区户籍的学生为主,合理解决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执行严格控制班额、逐步缩小校模的要求,根据适龄儿少人数、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现有划片范围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学校招生范围。

  (五)坚持规范和延续性原则,不断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

3.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海勃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具备接受普通学校教育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

  4.享受我区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海勃湾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毕业生;

  2.具有海勃湾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适龄残疾青少年(15周岁及以下);

  5.享受我区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关于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规定

  坚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少年,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要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确保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4.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各中小学招生范围详见附件一《2022年海勃湾区中学招生范围》和附件二《2022年海勃湾区小学招生范围》

5.分配方式及具体要求


  依照《海勃湾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范围》,按批次分配原则逐级分配。每所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完成后还有空余学位则接收第二批次的学生,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招满为止。如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以此类推)招生完成后没有空余学位,则其余学生依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相邻学校。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其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户主和房主是父或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一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二批次:亲子关系

  1.其户口挂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小学满一年以上的、中学满五年以上的,户主和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二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登记。

  2.其户口为学生海勃湾区独立立户(单边户口),房主是学生本人或父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二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3.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对应该户籍的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房主与户主互为亲子关系(以派出所户籍证明为准),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二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1.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户主是父或母,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三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2.其户口挂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小学满一年以上的、中学满五年以上的,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对应户主的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三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3.其户口为学生海勃湾区独立立户(单边户口),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三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四批次:挂他人

  1.其户口挂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户主和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小学不足一年以上的、中学不足五年以上的,有对应户主夫妻的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四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2.其户口挂在海勃湾区户籍其他亲属户口上的学生,不论挂的时间长短,按批次分配原则,第四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五批次:无户有房

  其户口是海勃湾区户籍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学生,有海勃湾区自购房证明材料,房主为父或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五批次参照自购房地址进行分配。

  第六批次:无户租房

  其户口是海勃湾区户籍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无海勃湾区自购房,租房居住的,有乌海市公安系统办理的《常住人口居住证》或暂住地居(村)委会证明,按批次分配原则,第六批次参照居住证或居(村)委会证明地址进行分配。

  第七批次:统一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2.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6.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初中七年级招生优抚条件

  1.乌海市户籍现役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和一等功奖励的公安民警子女。乌海市户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2.符合《海勃湾区教育局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列入海勃湾区人才引进目录中的第一、二类引进人才子女;

  3.海勃湾区属教职工子女;

  4.为促进各中学特色发展,依照“足球特色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学校”、书法、铜管乐队等特色发展需求,各中学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招收特长生12名;

  5.支持海勃湾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子女;

  6.其他符合相关优抚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优抚条件

  1.乌海市户籍现役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和一等功奖励的公安民警子女。乌海市户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2.符合《海勃湾区教育局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列入海勃湾区人才引进目录中的第一、二类引进人才子女;

  3.海勃湾区各小学的教职工子女可申请到本校就读;

  4.支持海勃湾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子女;

  5.其他符合相关优抚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

7.乌海万达集团业主子女入学安置办法及规定


  乌海万达集团业主子女依照2020年和2021年的分配原则,直接进入乌海二中分校和海区一小分校就读,确保万达业主子女就近入学。

8.新生入学登记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7月22日18:00关网。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是登录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通过首页飘窗链接进入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18.21.240.37:8088/yjsmh/epointzwmhwz/pages/onething/default,进入“一件事”首页,点击入学报名;

  二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乌海市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下角“入学一件事服务专区"进行注册报名;

  三是通过蒙速办APP报名。报名人员手机下载蒙速办APP,实名注册用户后登录,进入首页“新生入学一件事”,即可进行报名。

  (三)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完成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打印《海勃湾区(初)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

9.教育部门材料审核时间及家长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门材料审核时间

  1.8月1日—8月10日期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一新生的就读资质进行复核审查。

  2.在海勃湾区的小学(幼儿园)就读的新生,按照小学(幼儿园)的统一要求,在网上报名之后将需要审核的材料交到小学(幼儿园),各小学(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的安排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

  3.不在海勃湾区的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则在8月1日—8月10日之间自行到海勃湾区滨河小学进行材料审验。

  (二)家长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海勃湾区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

  2.海勃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和海勃湾区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5.符合优抚条件人员的子女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照顾,并于8月1日—8月10日之间到海勃湾区滨河小学提交就读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非海勃湾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前准备好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一张,入学后提交所在学校。

  (三)关于房产证明材料的一些说明

  1.自购房(符合下列四项中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需提供加盖乌海市房屋交易中心公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查询证明或抵押合同原件;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2.租房:提供加盖海勃湾区所辖派出所公章的居住证明或租房协议。

  (四)关于房屋产权的补充规定

  1.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可以认定为入学登记凭证,其它的均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从2023年开始,“公寓”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2.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不可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3.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房屋产权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4.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只有公证书的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5.房屋产权三年内进行交易超过两次及以上的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五)材料有效期

  家长提供的各项材料变更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之前。

10.新生名单公布时间及新生报到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2年8月28日—29日,家长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领取《海勃湾区2022年新生报名通知单》,带领申请学生,到分配学校报名。规定时间不报名的学生,就读资格自动取消。

  (二)分班名单公布时间:8月30日“阳光分班试点学校”公布学生分组名单和教师分组名单;8月31日其他各校公布分班情况,9月1日各中小学正式上课。

  (三)中小学答疑时间: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8日—8月31日到海勃湾区第八小学旁体育馆进行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11.新生补登时间、地点、范围、所需材料


  (一)补登时间、地点

  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期间,家长将新生入学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海勃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地址:海勃湾区政府111房间)进行登记、审核。

  (二)补登所需材料

  与第九项中“中小学新生登记材料”一致。

  (三)补登范围

  在海勃湾区凡是有上学需求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办理网上新生报名登记的,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12.分班要求


  各中小学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时要按学生发展水平和男女性别比例、学校来源均衡分班,师资配备方面按照强弱搭配、相对均衡的原则配置新生年级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13.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2022年招生宣传、部署和服务工作,让所有的学生家庭了解招生政策,平稳顺利完成我区幼升小、小升初工作。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学生名单,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招生期间各中小学要建立招生值班制度,加强安保工作,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耐心做好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

  (四)各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校已接收的学生,义务教育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

  (五)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要及时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擅自违规接收学生的学校,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要按照服务范围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各学校组织选拔性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择优招生。

  (七)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经录取,享受与我区户籍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八)开学后15天之内,所有小学要将注册新生信息采集完毕,一月内完成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14.其他事宜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海勃湾区教育局。

15.相关附件


  2022年海勃湾区中学招生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乌海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最新城市规划图,结合各中学招生计划,划定2022年各中学的招生范围如下:

  乌海市第二中学:

  包括新华东街北一街坊,和平西街北一、二街坊,和平东街北一、二街坊,狮城西街北一、二街坊,狮城东街北一、二街坊,黄河西街北一、二街坊,黄河东街北一街坊,长青西街北一、二街坊,长青东街北一、二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一、二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一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一、二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三中学:

  包括和平东街北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狮城东街北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街坊,黄河东街北二、三、四、五、六、七街坊,长青东街北三、四、五、六、七、八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二、三、四、五、六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三、四、五街坊,东山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四中学:

  包括新华东街北二、三、四、五、六、七街坊,新华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卓子山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甘德尔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体育大街一街坊,新桥大街一、二、三、四、五、六街坊,清泉大街一街坊,河槽东一、二、三街坊,新海大街,三厂区一、二、三街坊,海勃湾区六公里、十八公里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五中学:

  包括狮城西街北三街坊,黄河西街北三街坊,长青西街北三街坊,凤凰岭西街三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三街坊,新华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新华西街南一、二、三、四街坊,卓子山西街南一、二、三街坊,甘德尔西街一、二、三、四街坊,海达街一、二、三、四、五街坊,车站南路一、二街坊,海勃湾区农场八队、九队,海达二通场一、二街坊,海勃湾区七一五农场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八中学:

  包括海北西街北一、二街坊,海北东街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双拥西街北一、二街坊,双拥东街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双拥街南、北零散住户,林荫东街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海北养殖小区、海北村、铁路东区北村,千里山镇所有村居的学生,卡布其、平沟矿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九中学:

  包括和平西街北三街坊,海北西街北三、四街坊,双拥西街北三、四街坊,世纪大道东一、二、三街坊、海达前进农场一、二街坊、区委一、二街坊,滨河区学府街、万晨街、海吉街、君正街、神华街、四合木街、鸿达街、冬青街、兴海大街、乌斯太街、棋盘井街、蒙西街,下海勃湾一至九街坊、下海勃湾砖厂、中河源村、富园村、绿园村,千里山镇新园村、幸福村、新一村,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蒙古族中学:

  1.全区六年级毕业生中蒙古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可优先申请到乌海市蒙古族中学就读;

  2.在海勃湾区居住的适龄少年,可自主选择到蒙中就读,根据当年自主报名情况和蒙中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分配。

  备注:“新海大街”又名“体育大街”,“狮城街”又名“鄂尔多斯街”,“双拥街”又名“摩尔沟街”。

  2022年海勃湾区小学招生范围:

  由于城市建设、小区改造和新建学校等原因,原有的学校辖区不能充分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要求,依据最新规划图,结合各小学招生情况,重新划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海勃湾区第一小学:

  包括新华西街北一街坊,新华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一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一、二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一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一街坊,长青西街北一街坊,长青东街北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二小学:

  包括新华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卓子山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甘德尔东街一、二、三、四、五街坊,河槽东一、二、三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三小学:

  包括双拥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双拥街南、北零散住户,下海勃湾街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下海勃湾砖厂,滨河办事处富园村、绿园村、中河源村,千里山镇新园村、幸福村、新一村,海北养殖小区、海北村、铁路东区北村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四小学:

  包括千里山西街北二、三街坊,新华西街北二、三街坊,新华西街南一、二、三、四街坊,卓子山西街南一、二、三街坊,甘德尔西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五小学:

  包括凤凰岭西街北二、三街坊,长青西街北二、三街坊,黄河西街北一、二、三街坊,狮城西街北一、二、三街坊,和平西街北一、二、三街坊,海北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六小学:

  包括清泉大街一街坊,新桥西街一、二、三、四、五、六街坊,新桥大街一、二、三街坊,新海大街一街坊,三厂区一、二、三街坊、海勃湾区六公里,海勃湾区十八公里,卡布其,平沟矿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光明路小学:

  包括凤凰岭东街北四、五、六街坊,长青东街北五、六、七、八街坊,黄河东街北四、五、六、七街坊,狮城东街北五至十三街坊,东山南一、二街坊,和平东街北五、六、七、八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八小学:

  包括狮城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和平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海北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双拥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林荫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九小学:

  包括海达街一、二、三、四、五街坊,车站南路一、二街坊,海勃湾区农场八队、九队,海达二通场一、二街坊,海勃湾区七一五农场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实验小学:

  包括新华东街北五、六、七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三、四、五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二、三街坊,长青东街北三、四街坊,黄河东街北一、二、三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依林小学:

  包括和平东街北九街坊,海北东街北五、六、七、八、九街坊,双拥东街北五、六、七、八、九街坊,林荫东街北五、六、七、八、九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滨河小学:

  包括学府街、海吉街、君正街、万晨街、神华东街、神华西街、世纪大道东一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九中学小学部:

  包括世纪大道东二、三街坊,海达前进农场一、二街坊,区委一、二街坊,鸿达街、冬青街、四合木街、兴海街、乌斯太街、棋盘井街、蒙西街,下海勃湾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团结小学:

  千里山镇新地村及周边村。

  海勃湾区千里山学校:

  千里山镇千钢社区及周边地区。

  备注:“新海大街”又名“体育大街”,“狮城街”又名“鄂尔多斯街”,“双拥街”又名“摩尔沟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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