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曾入学的适龄儿童报读小学一年级;
二、招生类型和学位安排原则
(一)户籍生
1.户籍生:是指九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学位安排原则:户籍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定向招生,根据《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划分一览表》(详见附件1),按户籍区域划分相对就近入读。
(二)政策性借读生
1.政策性借读生:是指非九江镇户籍,但随父或母在九江镇居住,且符合《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及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中有关政策性借读生17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位安排原则:经镇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申报条件的,由镇教育发展中心视各校招收户籍生后的学位盈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三)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1.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非九江镇户籍,但随父或母在九江镇居住,又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佛山市新市民积分服务管理办法》凭积分申请在我镇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2.学位安排原则:由镇教育发展中心视各校招收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的学位盈余情况,按其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招收积分进入招生片区最低录取线的普通借读生为积分生,统筹安排其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
三、招生报名工作指南
(一)第一类:户籍生
1.报名时间:4月7日(星期五)—4月10日(星期一)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前(报名首日上午9:00系统正式上线);申诉时间:4月21日—4月25日。
2.报名方式:
(1)电脑网上报名: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
(2)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微信号:nhjyjwx)报名。
3.网上报名点的选择:按《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的划分一览表》,选择招生范围对应的学校。
4.录取结果公布和现场注册确认时间:
(1)录取结果公布时间:5月24日前;5月30日至31日,有2所以上学校录取结果(含公、民办)的九江镇户籍生家长须登录区公办平台进行入学确认操作,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线上入学确认。
(2)现场注册确认时间:6月4日前录取学校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注册确认(具体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3)现场注册确认要求:有2所以上学校录取结果的九江镇户籍生家长必须凭网上确认入学的结果到相对应的学校报到注册;只有1个录取结果的户籍生不用网上确认,按录取学校的具体通知到校注册;逾期不注册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二)第二类:政策性借读生
1.报名时间:4月11日(星期二)—4月14日(星期五)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前;申诉时间:5月16日—5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电脑网上报名: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
(2)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微信号:nhjyjwx)报名。
3.网上报名点的选择:
(1)申报小学一年级,报名点是现就读的九江镇内有资质的幼儿园(详见附件3);如果在非镇内有资质幼儿园就读的,居住地是九江片区的,报名点选“九江中心幼儿园”;居住地是沙头片区的,报名点选“沙头中心幼儿园”;
(2)申报初中一年级,报名点是现就读的九江镇公办小学;如在非镇内公办小学就读的,居住地是九江片区的,报名点选“九江中心小学”;居住地是沙头片区的,报名点选“沙头中心小学”。
4.网上审核资料通过后录取结果公布和现场注册确认时间
(1)录取结果公布时间:6月16日前;
(2)现场注册确认时间:6月22日前录取学校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注册确认(具体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3)现场注册确认要求:家长须按通知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注册,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三)第三类:普通借读生(即积分生)
1.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5月中上旬(10个工作日)。
2.申请报名地点:
在申请人居住地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报名。
3.积分分数公示时间:2023年6月22日前(具体时间以九江镇积分办公布为准)。
4.公布积分入学学位和片区最低录取分数线:
6月22日前,向社会公布招收完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后可以提供接收积分入学的学校和学位数,以及积分入学招生片区(九江片、沙头片)最低录取分数线。
5.公示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6月30日前,镇招生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同一招生片区积分录取分数线的入围者,填写报读学校志愿;再按志愿顺序优先及报读同一志愿学校申请者积分,由高到低录取,最后由录取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6.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间:
积分入学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学校将在7月中上旬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签名确认,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名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本年度将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四、为严肃招生纪律,家长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读镇内公办学校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五、本方案解释权为九江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六、招生咨询与投诉电话:
招生投诉电话:86557181
招生咨询电话:86507851,联系人:周老师
86589026,联系人:梁老师
九江积分服务咨询:86589339
>>>点击查看附件
1.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区域划分一览表
2.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申请条件以及证明材料一览表
3.九江镇具备办学资质幼儿园和公办小学一览表
4.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情况一览表
原文标题: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bszn/content/post_5576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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