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查收!江西九江共青城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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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为了方便广大家长及时获取招生的信息,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江西九江共青城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家长及时查阅,更多中小学招生的相关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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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江西省、九江市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共青城市实际,现就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各学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条件。凡共青城市辖区内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依法送其入学。年满6周岁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招生范围内的学校不得拒收;确因身体等特殊情况不能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由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可以延缓入学,但延缓时间不得超出一年。

  (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不超班额、不超校额”的规定统筹划片安排入学。

  根据小学班额标准及城区各小学的学位情况,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下达招生计划2225个,具体如下:

  1.西湖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2.东湖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3.耀邦红军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4.共青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5.实验小学:开设6个班,招收270人。

  6.第二小学:开设7个班,招收315人。

  7.高新区学校:开设2个班,招收90人。

  8.甘露镇中心小学:开设2个班,招收90人。

  9.共青城博雅学校:开设5个班,招收200人。

  (三)报名办法

  1.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公告,按通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登记报名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

  (2)房屋产权证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含城镇一体化搬迁协议);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明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抵押贷款的需提供贷款银行相关证明。

  (3)进城务工或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暂住证,有固定住所的提供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现场核查备用。

  3.各小学应认真审核家长提供的户籍、不动产权证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人须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并详细登记学生相关信息。

  (四)登记、报名

  1.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8月20日。

  2.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适龄儿童均按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不动产权证所在学区的学校和入学条件进行网上登记。一个学生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多次登记的以最后一次登记为准。未在网上登记、逾期网上登记或错误登记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就近入学。

  (五)有关说明

  1.共青城博雅学校原则上只招收共青城辖区内幼儿园毕业的学生。

  2.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入学“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班额和校额不超规定”的原则,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优先入学:

  (1)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的居民子女,可以进入招生片区内学校就读;

  (2)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无户的居民子女,在招生片区的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实行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分配;

  (3)无房无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非茶山户籍学生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应满三年,即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购买的;非茶山户籍学生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购房合同的,应满五年,即在2018年8月31日以前签订,且有购房发票,均可作为学生划片入学的依据;如招生人数超过学校的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学生。未达到以上条件的,均视同为无房无户对象,安排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退捕区渔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非直系亲属的不动产权证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6.非住宅房如商铺、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酒店式公寓等,均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条件。凡是共青城市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一律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部录取升入初中学校。

  1.共青城市中学。招收城区各小学茶山街道户籍的毕业生;在学位足够的情况下,可招收西湖小学、东湖小学、耀邦红军小学非茶山户籍的学生。

  2.南湖新城学校初中部。今年秋季面向全市招收自愿意向寄宿的七年级新生,新生本学年安排在共青城市中学过渡一年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整体转入南湖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

  3.高新区学校:招收甘露镇、金湖乡的小学毕业生;甘露镇、金湖乡户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共青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小学自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学位足够的情况下,接收城区各小学自愿寄宿的小学毕业生和外转生。

  4.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和共青城博雅学校: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在招生计划内面向全市招收小学毕业生。共青城博雅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原则上只招收博雅学校本校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根据初中班额标准要求,2023年全市初中招生计划共2940人。

  1.共青城市中学:开设13个班,招生650人。

  2.南湖新城学校初中部(今年秋季就读共青城市中学):开设13个班,招生650人。

  3.高新区学校:开设13个班,招生650人。

  4.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开设9个班,招生450人。

  5.共青城博雅学校:开设5个班,招生240人。

  6.苏家垱乡中学:开设2个班,招生100人。

  7.江益镇中学:开设2个班,招生100人。

  8.泽泉乡学校:开设2个班,招生100人。

  (三)报名办法

  1.各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分类名单进行录取。

  具有本地学籍自愿到国科实验学校初中就读的学生,家长可自愿在网上进行报名。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生计划,则按照实际报名登记人数报名入学;如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报名入学。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安排其他初中入学。

  2.凡共青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务必在2023年8月20日前持户口本及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逾期将根据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外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

  (四)登记、报名

  1.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8月20日。

  2.学校审核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3.报名 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学生应根据入学条件及个人自愿进行网上登记;一个学籍号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多次登记的以最后一次登记为准。未在网上登记或逾期网上登记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根据个人意向进入相应学校就读。

  (五)有关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招生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特色班等。

  2.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发布招生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退捕区渔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总计划招生3000人,其中普通高中2000人,职业高中1000人(本地招生2500人,其他招生500人),具体以省市审核通过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1.普通高中招生:招生计划共2000人。

  共青城市第一中学:高一招生800人,16个教学班。其中普通招生770人,体艺特长生30人。普通招生中统招生231人,均衡生539人。

  国科共青城实验学校:高一招生700人,14个教学班。(本地招生400人,其他招生300人)

  共青城博雅学校:高一招生500人,10个教学班。(本地招生300人,其他招生200人)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招生计划1000人。

  共青城市职业高中:招生500人。

  高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500人。

  3.均衡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法:

  均衡生计划系数=均衡生计划÷全市2023年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

  某初中均衡生计划指标数=均衡生计划系数×某初中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数。

  (二)招生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顺序优先原则,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上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三)招生条件

  凡报名参加2023年中考的学生,身心健康,均符合录取条件。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1.志愿报名分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下同);二是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根据各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2.定向师范生:填报定向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共青城市籍户口,且属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初三学习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单独填报了定向师范志愿的考生如未录取定向师范生,可视同为填报高中类志愿。

  3.统招生:第一志愿填报了高中类(含兼报)或定向师范类(含兼报)志愿的。

  4.均衡生:第一志愿填报了高中类(含兼报)志愿的。均衡生只限于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在本校初三学习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阶段考生,不享受高中均衡招生政策。

  5.体艺特长生:不限填报志愿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档位。学校按照“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制定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择优录取。体艺特长生计划未招满的,可转为均衡生招生计划。

  6.职业学校学生:初中应、历届毕业生可凭中考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填写志愿表,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无中考准考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职业学校未经核实一律不得擅自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

  (四)招生办法

  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四个批次录取,实行“公民同招”,第一批次为定向师范生招生;第二批次为统招生;第三批次为均衡生;第四批次为特长生;职业学校的招生自第一批次招生起直至招生结束。

  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填报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自2023年7月7日起开始,至2023年8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以实时发布的公告为准),招生结束后招收的学生将不办理高中学籍(职业学校学生除外)。在每一阶段招生完成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定向师范生:录取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2日,严格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联审,并向社会公示。已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2.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0日;均衡生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7月31日;

  采取“遵循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实行志愿录取。即:按照自愿就读某一学校的考生中考等级顺序,在该学校的招生计划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志愿就读某一学校的人数少于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志愿就读某一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录满计划数为止。

  均衡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把关认定;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统招生和均衡生分别以以上方式进行录取。录取完后,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名。

  3.特长生:录取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月8日。

  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招生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4.职业高中: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招生结束。根据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未经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全部录入职业高中。

  5.补录时间:如某一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进行补录,补录采取社会公示、网上补报志愿方式。补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8月5日-6日;补录时间为2023年8月9日-12日。

  6.优惠政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退捕区渔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7.其他要求。未按规定时间或逾期填(补)报志愿的考生或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同放弃录取资格,将不予办理高中学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与公办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方案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发布招生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普通高中学校完不成当年招生计划的,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将作为第二年减少招生计划的依据。

  (五)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注册高中学籍。

  2.报批时间:9月30日前,招生学校将报到注册的高一新生名单,报学籍管理部门审批新生录取名单,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统一在全省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进行录取,并建立高中新生电子学籍。

  (六)有关要求

  1.学校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按计划完成招生任务。新生录取后,录取学校应在9月15日前如实申报招生情况,并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9月30日前到教育股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逾期将进行通报批评。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

  2.对不按规定私自招收的高中新生,将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转接,也将不再具有正式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3.无当年报名序号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四、义务教育阶段外转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外转生转入我市城区中小学就读的,根据我市城区各中小学学位空余情况在规定的时间(7月10日—8月20日)到共青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五号楼一楼教育窗口报名登记(并在网上进行报名),除提供“报名办法”和“有关说明”中相同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电脑打印的学籍卡(需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如登记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可以全部转入。如登记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安排入学。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的工作,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努力营造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规范招生。各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考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发布招生广告。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私自组织升学考试、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严禁各招生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严禁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对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三)强化管理。各学校要坚决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十项严禁”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确保学校在校学生和学籍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加强学籍注册的管理,为所有入学新生办理学籍。对违规的学籍注册申请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对私自以不正当手段注册新生学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肃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借机收取报名费、择校费、捐资助学款等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物价部门核定的任何费用。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允许留级、开除、退学以及其他招生规定,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举办特色班、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严禁以“直升班”“实验班”等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提前到高中学校就读或提前学习高中课程。要随机均衡编排分班,均衡配置师资,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我市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未尽事宜,按江西省、九江市中招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办理,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435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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