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放言五首全诗|白居易的诗词《放言五首》(其三)阅读

副标题:白居易的诗词《放言五首》(其三)阅读

时间:2022-04-01 13:50:5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诗词鉴赏# 导语】白居易在贬官途中,风吹浪激,感慨万千,也写下五首《放言》诗来奉和,此诗为第三首。下面就和©文档大全网一起来了解下这首诗词,欢迎阅读!




  《放言五首》(其三)


  唐代•白居易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赏析】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这两句和“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以及“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一样,都是对人心的深刻的总结。古人认为辨别玉石的真假,需要用火来烧,能够经得住烈火长时间的炙烤,便是好玉;鉴别一块木头的好坏,要等到七年之后,七年之后如果木头不腐不烂,依旧结实如初,那便是一块好木材。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诗人又举了周公和王莽的例子来进行论证。周公是周武王的弟弟,周武王在建立周朝两年后便死去,从此周公开始辅助成王,一心致力于朝政,忠心不二,是历有名的忠臣。王莽是汉元帝皇后王政君的侄子,起初他为人毕恭毕敬,做事十分卖力,不知疲倦。后来招买人心,拉拢势力,等到汉平帝死后,便假拟遗照,篡汉称帝。诗人认为,考察一个的忠心,不能单单从短期的表现来评价,必须进行长时间地考量,从整个历史的长度去衡量和判断。诗人认为自己和好友元稹都是受人诬陷的,自身清白,必定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等到“三日”“七年”之后,朝廷定会明白他们的忠心,这是不容置疑的。





  扩展阅读:白居易的文学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2]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扩展阅读: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白居易的诗词《放言五首》(其三)阅读.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hrq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