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寒假将至,为统筹做好本学期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区中小学寒假从2023年1月9日开始,到2月8日结束;2月9日春季学期正式开学。高中学校和初中毕业年级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灵活安排放假时间。
公、民办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假期时间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重视疫情防控。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假期疫情防控教育,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新十条”要求,提醒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认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养成并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生活习惯,防范出现"复阳"或二次感染,做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切实把校园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通过线上家长会、"两微一端"、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指导和督促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防范交通、消防、食物中毒、火灾、触电、过冰溺水等意外事故。要认真开展校舍、食堂、仓储、水电、供暖、校车、实验室等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出现校园安全事故。
(三)落实"双减"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减负规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布置,提升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适当布置劳动实践、文体活动类作业,不得布置需家长完成或代劳的作业。同时,区教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对群众举报线索立查立处并通报曝光。
(四)强化家校互动。各学校要创新家校互动方式方法,指导学生家长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鼓励孩子多读书读好书、科学进行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防止孩子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保障孩子有充足睡眠时间。要组织、动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假期内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每名学生开展一次家访,及时做好假期学生学习指导和生活关爱。
(五)做好值班值守。各学校要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按照“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遇有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应急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各学校要及早谋划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教学教研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新教材及时到校。春季开学后,各校要对本学期线上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分析,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教育教学有效衔接,促进学生学业水平持续发展,合力推动全区基础教育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