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开学!2023年湖北咸宁赤壁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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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湖北咸宁赤壁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的具体安排,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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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我市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春季开学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全体教职工2月2日(正月十二)到校。要做到“六个到位”,即疫情防控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教学保障到位、学生资助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开学检查到位。

  2、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中职学生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2月3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1月29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消杀;二是建立师生“一人一档”健康检测表;三是继续做好校门封闭管理;四是开学后坚持“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测温、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制度。

  4、组织召开好各类会议。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在2月2日前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要有序有效召开好校长办公会、校务会、师德培训会、班主任工作会、全体教师会等,认真安排部署开学及春季各项工作。

  5、做好教学用书及教学用品的发放工作。学生教材要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据实发放,确保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套”。教师教学用品要配齐配足,保证教师按时上课。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6、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超标准、超范围以及各种搭车收费。各校要在校园醒目处设置收费公示栏,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对违反政策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7、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开学前,各校要组织人员对校舍、食堂、各功能室、体育场所等教学设备设施(幼儿园玩教具)、围墙、施工场地等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开学时能安全正常运行和使用。

  8、做好后勤管理与保障工作。开学前,各校要对学生食堂炊具、餐具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及调味品;对寝室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对饮用水设施进行清理,确保食堂用具和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对学校水电设施、教学设备、学生桌椅做好必要的检修。

  9、营造洁净美观的校园环境。开学前,各校要组织力量对校园、校舍、花圃等进行大清理、大扫除,积极开展植树、栽花、种草绿化等活动,着力打造“绿色校园”。

  10、做好防流控辍工作。春季开学是中小学生(特别是九年级)辍学的高峰期,各校要对实际到校学生逐一核查,对未返校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确认为辍学的要纳入工作台账管理,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初中学生等按时入学上课,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开学第一周每天下午4点以前实行控辍保学情况日报制(上报基教股)。

  11、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凡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必须先办理转学手续再进学校,不得先接收后补办手续。超大规模学校以及因转学后造成大班额的学校,原则上春季学期不接收插班生。对未经教育局审核通过、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转学申请审核。

  12、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方案,广泛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雷电、防洪灾、防踩踏、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和演练,提高遇险逃生能力。做好校园欺凌预防、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排查长期请假、休学、厌学、逃学等学生情况,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及暴力预防与处置专题培训,对实施欺凌及暴力行为的学生要依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和稳定。

  13、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继续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提前安排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引导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落实“双减”有关要求。

  14、抓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返校前,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心理状况。开学后,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有针对性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残疾儿童、心理健康存在问题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保护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强制报告制度。

  15、春季开学期间,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落实开学检查制度,开学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校进行开学检查,各挂镇联校股室自2月2日起,深入各校督查开学工作,重点督查疫情防控、教师到岗、师德师风培训、防流控辍、校园环境、教学秩序、安全稳定、课后服务、双减工作、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

  16、认真做好各种数据上报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据实上报相关数据,按照教育局相关工作群共享中的表册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填写,细致汇总,及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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