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卫人秘〔2014〕358、359号)和2016年评审工作通知(卫人秘〔2016〕511号)要求,2016年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评的人员在申报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将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评审材料,不得更换。
现将2016年高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公布附后(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市、各单位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
11月7日第二批公布的地市及委直属单位请在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含计生)报送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驻委纪检组 人事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