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聘对象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三)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四)新型职业农民;
(五)种养能手。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在服务区域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六)是奈曼旗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三、职责与任务
(一)帮助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借助新媒体或线下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旗农技人员、技术指导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聘任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奈曼旗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后),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将以上报名材料在截止时间前一并报送到旗农科局科教股(联系人白鹏:4213879),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30分。
(三)组织审核。旗农科局根据报名人员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经历、成果或业绩,通过广泛征求意见、面试等方式,最终确定聘任人选。
(四)研究公示。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审定,审定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签订特聘合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即为我旗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旗农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合同,聘期1年。
五、管理与考核
旗农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合同制管理,主要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按照奈曼旗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方案要求,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对特聘农技员年终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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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奈曼旗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imanqi.gov.cn/nmq/gsgg/2022-12/09/content_736f916bfaad4856a94c2ad86385749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