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和省级示范性技工学校,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的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座落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校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 (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古堆山巷11号),联系电话:0731-82920900 王老师。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查验证明与学位查验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院系开具的证明,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证书)、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三张两寸免冠照直接到我校组织人事科(综合楼305)现场报名。
应聘者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无效;学历、学位、学籍查验证明应为教育部认可部门或指定网站(如学信网)出具的材料;学历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认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均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试讲: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岗位适应能力;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岗位适应能力。
应聘文字秘书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写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写作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写作: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写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岗位适应能力;写作主要测评应聘者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以试讲成绩为准,辅导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文字秘书岗位以写作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聘期内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20900 组织人事科 王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185665 纪检监察室 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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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5月5日
2017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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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公告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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