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的人员。
(一)考试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发放地址见附件1。
(二)杜绝任何中介机构代领证书。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证书领取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电话:0373-3077041、0373-3688623。
附件: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地址(附快速查询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地方式)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