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测方法
2.规划用水量指标
编制城市规划,要贯彻落实国家的节水政策,根据城市历年用水量、用水结构变化情况,分析现状用水效率和节水潜力,结合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开发强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预测指标。
现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中给出了人均综合用水量、人均生活用水量、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其他用地用水量等指标。从多年的规划实践看,规范中的多数指标大大高于实际需求,规划中只可参考,不能盲目照搬。例如,全国设市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从1991年的690升/日(平均日,下同)持续下降,到2004年下降到443升/日,其中公共供水系统人均综合用水量从1991年的388升/日下降到2004年的352升/日。
3.城市用水量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一般采用年用水量。规划期末城市年用水量等于平均日用水量乘以一年的天数,平均日用水量等于日用水量除以日变化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