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遴选对象
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我区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到区内乡镇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且服务期满的在编在职教师;
城区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我区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到区内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且服务期满的在编在职幼儿教师;
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向区内在编在职教师。
已确定为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城区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教师
(1)学历及教师资格
参加城区初中教师遴选的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城区小学教师遴选的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城区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遴选的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
(2)任教年限
参加城区中小学教师遴选的须具有我区乡镇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城区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遴选的须具有我区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3年9月1日)。
(3)专业要求
报考学科应与教学业绩认定学科一致,艺体、计算机、英语学科还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小学全科教师(英语方向)可视为英语专业。
(4)业绩要求
①近两年教学业绩要求参照黔教工委发〔2021〕38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计算业绩位次时不含民办学校教师业绩。近两年教学业绩应满足:在乡镇初中、中心校任教的教师,须居校内同年级同学科前1/2(含1/2)名次(同年级同学科只有1个班级的,须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2/3名次);村、完小教师须居乡(镇、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3/4名次;在本校内不符合要求,但在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2/3名次(村、完小前3/4名次),可视为合格;任非统考学科的教师,由学校出具任教学科、课时量及业绩合格证明。
②近两学年中有产假的教师,若其中一年没有春季学期教学成绩,则看近三年中两学年的教学成绩,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假证明。
③有挂职经历的人员挂职期间的业绩,由借用单位提供挂职期间工作业绩合格证明。
2.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任学校中层干部以上职务三年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5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时间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1日,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取得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黔江区菁华小学校。
报名所需材料:
1.《黔江区2023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或《黔江区2023年公开遴选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教师岗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任非统考学科的教师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课时量及业绩证明;
6.具有量化计分情形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筹,区教委配合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8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策略选择等内容。分值150分。
(二)量化计分
对个人年度考核嘉奖记功、荣誉表彰进行量化计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年度考核嘉奖、记功计分。获年度考核嘉奖一次记1分,获年度考核记功一次记3分。
2.教学骨干计分。2022年参加考核且合格的重庆市学科、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奖获得者、重庆市特级教师、重庆市级骨干教师记3分;2022年参加考核且合格的黔江区级骨干教师记2分。
3.表彰计分:获重庆市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及以上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记4分;获黔江区人民政府或黔江区教委、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记2分。
以上计分项同一类别就高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同一事项就高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具有计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区教委抽调专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核算计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3×90%+量化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选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拟选人员:量化计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龄长者、村完小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若比选项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选岗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人员名单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且查证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拟选人员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七、选岗
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
地点:黔江区菁华小学校会议室
选岗办法:对拟选人员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公布的遴选岗位中依次选岗。若出现放弃选岗资格者,则按报考同一学科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确定的遴选人员,由区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根据调入学校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聘任,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九、纪律要求
遴选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对学校及当事人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评职晋级资格,并根据情节对校长及当事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将全程指导和监督。
十、其它
本公告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黔江区教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1698;023-792222658;023-79236801。
监督电话:023-79223251。
>>>点击查看附件
1.黔江区2023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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