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广大考生:
根据国家卫计委和北京市卫计委有关2017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要求,我委作为2017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点,现将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7日—3月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怀柔区卫计委108房间(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联系电话:89681547。
二、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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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不得更换,且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二寸同底版照片。(报名所提交照片,请贴在一张A4空白纸上,并在照片下方注明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7.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网上缴费告知确认单》。
8.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要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书。
三、缴费
根据北京考区的统一部署,西医(包括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后请于3月15日前网上缴纳技能考试费用;技能考试通过后请于7月30日前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的考生缴费形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应保存好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我委无法查询考生成绩,考试成绩查询事宜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查询。
3.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要求,自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请各位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对本人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核实。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http://www.bjwsr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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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x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4.考生网上缴费告知确认单.docx
5.各单位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总表.docx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2017年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