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四川自贡自流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场确认10月30日至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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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 #2023下半年四川自贡自流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场确认10月30日至11月3日]#】©文档大全网从自流井区人民政府网获悉,2023下半年四川自贡自流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现场确认10月30日至11月3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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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现将自流井区2023年下半年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四川轻化工大学在读研究生)在自流井区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第三章第九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其中第(二)项“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18:00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二)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双休日不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进行现场确认,地点:自流井区行政审批局三楼教育窗口(同兴路新桥公交站背后,原自流井区政务中心)。

  2.现场确认需要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各项信息提交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另存为图片打印一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四川轻化工大学在读研究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体检,详见附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一份。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户籍在自流井区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在自流井区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9)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注意事项: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四)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1.领取时间:具体时间群公告通知;

  2.领取地点:自流井区行政审批局三楼教育窗口;

  四、关于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打印《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填写个人信息贴好照片,按照体检表内容要求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向医院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不同的认定机构,本机构负责认定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认定机构将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六)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加工作QQ群(群号:37189600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联系电话:0813-2118436。

  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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