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龙岩连城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8月1日启动第一、二批次入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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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福建龙岩连城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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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1.招生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开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2.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3.招生计划


  2022年全县幼儿园计划招生3879人,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1015人,乡(镇)公办幼儿园1660人,民办幼儿园1204人。

4.招生范围、批次、对象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实验幼儿园西城部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①驻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省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②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①户籍在实验幼儿园搬迁前招生范围内的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具体为西康社区、明光社区、姚坪村、朱坊村、南街社区、南前村、姚坊村、莲南社区、李坊村、江坊村、西街社区、城西村、莲西社区、鹧鸪村)。

  ②西康社区、南前村、城西村部分自然村(指邓光、谢屋坑、李塘、黄九、童子巷等5个自然村)、明光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备注:本批次招生对象实行按意愿登记与随机抽号相结合的方式,由家长按意愿选择在实幼西城部或第二实幼进行登记,若登记人数未超过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学位不足时,则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随机抽号未能录取的招生对象,在第二意愿就读幼儿园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可参加剩余学位的随机抽号。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实验幼儿园莲北部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子女、省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②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③户籍在实验幼儿园搬迁前招生范围内的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具体为东街社区、北街社区、栗园社区、莲花村、洪山村、李彭村、大坪村、杨屋村、赤岭村、莲东-社区、李兴村、新兴村、莲北社区)。

  ④李兴村、北街社区、新兴水竹坪自然村户籍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莲北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第二实验幼儿园(新园)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子女、省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②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

  ③城西村户籍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①户籍在实验幼儿园搬迁前招生范围内的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具体为西康社区、明光社区、姚坪村、朱坊村、南街社区、南前村、姚坊村、莲南社区、李坊村、江坊村、西街社区、城西村、莲西社区、鹧鸪村)。

  ②西康社区、南前村、明光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③鹧鸪村、姚坪村户籍适龄幼儿。

  备注:本批次招生对象①②实行按意愿登记与随机抽号相结合的方式,由家长按意愿选择在第二实幼或实幼西城部进行登记,若登记人数未超过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学位不足时,则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随机抽号未能录取的招生对象,在第二意愿就读幼儿园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可参加剩余学位的随机抽号。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第二实验幼儿园城西分园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城西村、西街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南街社区、莲西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慈济幼儿园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杨屋村、莲东-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①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在莲峰镇的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

  ②大坪村户籍适龄幼儿。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李坊村户籍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莲南社区、姚坊村、朱坊村户籍适龄幼儿。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新兴幼儿园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新兴村户籍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李彭村、赤岭村户籍适龄幼儿。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冠豸幼儿园

  (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

  洪山村、莲花村、栗园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

  东街社区、江坊村户籍适龄幼儿。

  (3)第三批招生对象

  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各乡(镇)幼儿园

  各乡(镇)中心小学应合理划分招生范围、招生批次、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近招收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按就近入园原则,根据县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园规模自主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5.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日;

  登记地点:招生范围所在幼儿园(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2.第三批次

  登记时间及地点:根据各幼儿园的剩余学位情况确定(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二)各乡(镇)公办幼儿园

  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日;

  登记地点:招生范围所在幼儿园。

  (三)民办幼儿园

  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日;

  登记地点:招生范围所在幼儿园。

6.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分批次招生,若某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某批次学位不足时,由所在幼儿园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招生,招满计划数为止。适龄幼儿在每一批次仅可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

  (二)随机抽号的时间、地点以各幼儿园招生通告公布为准。

  (三)莲峰镇户籍适龄幼儿若在所辖范围内的幼儿园参加登记但未被录取的,可自主选择持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的政策实施。

  (五)因招生区域划分调整,导致同一家庭有多个子女就读不同公办园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可按“小随大”原则将其今年就读小班的子女,在哥哥姐姐就读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7.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所有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都应提交家庭户口簿、父母(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新生幼儿入园体检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部分类型的招生对象还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政策优待照顾对象须提供符合政策优待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有效证件和现役部队出具的就读联系函。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须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并进入人事平台中打印《薪级工资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户子女须提供父母(监护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四)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在莲峰镇合法稳定就业(缴交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及合法稳定住所(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8.有关注意事项


  (一)户籍迁入招生范围内的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幼儿系莲峰镇以外户籍,但父母至少有一方在莲峰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

  (三)在城区新建商住小区购房的,房产必须是住宅用途,房产产权人应该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四)政府统一安置在各乡(镇)集中安置点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园。

  (五)教职工子女可安排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属的幼儿园就读。

  (六)符合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在招生登记过程中未按规定时间到园报名登记的,由家长就近选择持证民办园报名登记。

9.招生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城区各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参照本招生工作意见,认真摸底,科学预测,结合本意见制定招生方案。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招生通告,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机构。根据“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入户调查、随机抽号等工作。要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严禁用笔试、面试或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招生。

  (二)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幼儿园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幼儿就读工作的指导、引导。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对需要在民办园就读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应引导家长将幼儿送到持证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10.其他事宜


  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lylc.gov.cn

  咨询电话:8930231

  投诉、举报电话:8930023

  投诉信箱设在连城县教育局(莲峰镇东环北路270号)大门右侧。

  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r6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