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春季开学中小学办理转学手续公告【2月1日-3日转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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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春季开学中小学办理转学手续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办理转学手续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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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现将2023年春季开学中小学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县城学校转学受理

  2023年春季开学申请转入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2月1—3日(上午8:20—11:40,下午2:30—5:30),持申请材料统一到江永一小集中办理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同意接收后,安排到相应学校。

  二、县城学校转学申请材料

  1.县城各社区的适龄儿童:只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县城各社区指:四方井、麒麟、凤凰、永新)

  2.父母在县城购房并交付使用的适龄儿童: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或银行按揭合同。如不动产权证已抵贷款的,出具抵押相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非住宅房屋(如车库、门面)所有权证不得作入学报名依据。拥有自建或联建的小产权房,因历史遗留问题暂未取得合法证件,但实际长期居住的对象,提供近半年的水电发票及社区证明,经实地调查符合条件的,参照房产类安排入学。祖辈房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就读孩子的父母是祖辈的独生子女;二是就读孩子的父母因故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就读孩子的监护权自动转移到祖辈。

  3.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理证书时间为2022年8月6日以前,学生入学时在营业状态,有半年以上交税记录,无交税记录的须出具税务机关的免税证明》原件和印件。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用工正式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8月6日以前)、用工单位养老保险发票(6个月,学生入学时在正常缴费状态)等原件和复印件。

  5.廉租房等公房居住人员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租房证明(2022年8月6日以前租住),缴纳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证明(2022年9-12月)。

  6.易地搬迁贫困户子女: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易地搬迁政府材料,在搬迁居住地就近入学。

  三、申请转入乡镇学校学生,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四、防疫及安全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申请办理转学登记的家长及学生,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防护意识,进入学校须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信息。家长及学生要注意来往返途中的安全。特别是家长带孩子来登记的,来回的路上家长一定要陪伴好孩子,不能让孩子私自走亲访友。

  五、转入县城学校学生就读名单公布时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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