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别-2016年7月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通报

副标题:2016年7月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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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2016年7月份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6年7月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要求,截至2016年8月23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6年7月份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

  根据上报数据,2016年7月,全国共有在建工程项目227822个。各地排查项目55835个,涉及建设单位40256家、施工单位41731家,比上月有所增加。排查项目数占在建项目总数的比例为24.51%。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2016年7月,全国共排查出631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比上月减少3.07%。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4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6.5%;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1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06%;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2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33%;存在行为的项目2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33%;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违法行为的项目535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4.78%。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332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530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13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21家,有行为的企业13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6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477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39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0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186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97人;罚款总额3643万元(含个人罚款38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安徽、上海、辽宁、浙江、山东5省(直辖市)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68个、51个、45个、42个、41个(见图1)。

  


  从查处的转包、等四类违法行为看,上海、安徽2省(直辖市)查处项目相对较多(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上海、天津、山东3省(直辖市)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直辖市予以表扬。

  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建市[2014]130号和建办市函[2014]545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抓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数据的核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和基本情况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16年7月各地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6日

2016年7月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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