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0年湖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8月13日-8月20日,10月11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三)资格审核。
各地新闻出版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四、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考试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3日9:00—8月20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0年8月13日9:00—8月21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8月18日—21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8月13日9:00—8月22日18: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0月5日9:00—10月11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11日
0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2020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报名情况确定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收费标准为68元/人·科。
八、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新闻出版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初级全科”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2001年8月7日前,下同),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中级全科”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1科”报考条件。
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二)注册核验。
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网上自动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网上在线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4.符合出版专业初级资格报考条件2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符合出版专业中级资格报考条件6、7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符合出版专业中级资格报考条件的人员还应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可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经单位盖章后上传)。
符合“免1科”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上传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确认报名信息后,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9.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三)人工核验及资格审核地点。
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
报考级别 |
审核点 |
核验及资格审核部门 |
考全科 |
省直审核点 |
省新闻出版局出版处(审核地点: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新闻出版局505室,咨询电话:027—68897153) |
市州审核点 |
当地市州新闻出版部门(审核地点、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
|
免1 科 |
省直审核点 |
省人事考试院(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技术服务电话:027—87325060) |
市州审核点 |
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审核地点、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
(四)网上缴费。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二)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六)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9日—12月28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020年湖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doc正在阅读:
2020年湖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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