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益智成语故事,幼儿益智成语故事:董狐直笔

副标题:幼儿益智成语故事:董狐直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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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狐直笔

  【典故】《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杀晋灵公,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为赵盾所杀。后孔子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解释】董狐:春秋时晋国的史官。直笔:根据事实,如实记载。指敢于秉笔直书,尊重史实,不阿权贵的正直史家。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尊重历史事实

  【相近词】董狐之笔

  【故事内容】

  公元621年,晋襄公死后,他的儿子夷皋继位为君,即晋灵公。

  当时,晋灵公只有七岁,便由相国、中军元帅赵盾执掌国政。

  过了十多年,晋灵公长大成人,便亲自掌握国政。晋灵公生性残暴,生活十分荒*,且又经常滥杀无辜。赵盾见了,十分着急,几次向灵公进谏,灵公当面不说什么,心中却把赵盾恨得要死。

  当时,晋灵公十分宠信大夫屠岸贾。他和屠岸贾商议后,派了一名刺客去行剌赵盾。不料刺客来到赵盾府上,看到赵盾四更起来,坐在屋里等天亮上朝,不由被赵盾忠心为国的精神所感动。他不忍下手,告诉赵盾有人要谋杀他后,就一头撞死在一棵大树上。

  晋灵公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假意召赵盾进宫喝酒,想用一只训练好的猎狗咬死赵盾,不料诡计被赵盾的侍卫提弥明识破,当猎狗扑向赵盾的时候,提弥明猛冲上去,一下子就扭断了猎狗的脖子。晋灵公大怒,立刻下令武士们去杀赵盾和提弥明。提弥明非常勇敢,一个人保护着赵盾,一面还手,一面跑。提弥明一连杀了几个武士,但寡不敌众,终于被武士杀死。

  赵盾幸亏武士灵辄相救,才逃出了宫。原来,赵盾五年前曾救过灵辄的命,灵辄才在赵盾危险的时候救了他。赵盾出了宫,正巧他儿子得了消息,率领家丁前来救应。赵盾脱了险,父子俩不敢再回相府,急忙出了西门,想逃到国外去。www.gs5000.cn

  碰巧,他们遇见了打猎回来的族弟赵穿。赵穿看到他们慌慌张张的样子,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赵盾说完后,赵穿说:

  “你可不能离开晋国,我自有办法请你回去!”

  赵盾不知道赵穿要干什么,心中很矛盾,于是又像点头,又像摇头地说:

  “我暂时在河东等着。不过你得小心,千万别再惹出祸来。”

  赵穿回到城里,用计取得了晋灵公的信任,又以搜罗美女为名,把屠岸贾支到外地去,接着,便在晋灵公到桃园喝酒游乐时,指挥卫士把晋灵公杀了。

  赵穿马上把赵盾接回降城,赵盾便继立晋文公的小儿子里臀为国君,便是晋成公。

  对于赵穿杀晋灵公这件事,晋国的百姓因为怨恨灵公,没有人责怪他。但赵盾觉得灵公总是个国君,谋害国君的名声实在太难听,对于世代忠良的赵家,真是清白的脸上抹了一块黑,成为他的一件大心事。

  一天,他找来太史董狐,让董狐把记载朝廷大事的史简给他看看。董狐把大事记交给赵盾,只见上面写着:

  “秋七月,赵盾在桃园谋害了国君夷皋!”

  赵盾大吃一惊,说:

  “太史,你弄错了吧!谁都知道先君不是我杀的,那时我还逃亡在外,怎么能归罪于我呢?”

  董狐耿直地说:

  “你身为相国,国家大事全由你掌管,你虽说跑了,但没离开本国的地界。要是你不允许凶手这么办,那你回都后为什么不治他的罪呢?显然,这件事是你主谋的!”

  “可以修改吗?”赵盾又问。

  “是就是是,非就是非,这才是真正的历史。董狐头可断,此简决不可改!”董狐回答说。

  赵盾听了,无可奈何,只得作罢。

  后来,“董狐直笔”这一典故,用来称颂据事直书的史臣或史官正直不阿的精神。(戈智)《左传·宣公二年》

  详细信息

  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干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直笔的含义逐渐摆脱了以礼义违合为内容的书法局限,从司马迁开始,赋予了它“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是我国史著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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