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导语】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1.“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市公安党建队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建工作重点,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突出创新特色、培育党建品牌、强化示范带动、提升整体水平”为目标,突出政治功能,坚持标准引领,高质量地把我局各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促进业务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着力创建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洋板,打造具有万源公安特色的“坚强党支部”,为服务万源经济发展社会平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为总要求,紧扣“以党建为统领”这一支点,做实“加强党的领导,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板块,围绕“支部班子优、党员队伍优、工作机制优、工作业绩优、群众反映优”五个核心指标创建“支部”,着力实现“信念强、核心强、作风强、机制强、业务强”“五个强”,激发队伍活力,增强组织保障,发挥党支部在“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万源公安基层党组织实际,自2018年至2020年,三年内分步实现“支部”全覆盖,2020年推树2019年度创建“支部”未成功授牌的旧院派出所党支部以及罗文派出所、白沙派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纪检督党支部共6个党支部,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为立足“稳中求进、巩固提升、精益求精”基调,总体实现“阵地建设标准化、常态动作规范化、自选动作品牌化”,奋力推动万源公安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创建标准
(一)支部班子优。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发挥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头雁”作用,促进队伍综合素质整体上台阶。
1、党支部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是一个优势互补、敢于担当、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坚强集体。
2、党支部书记“双当双抓”。党支部书记既要当好行政负责人、抓好行政业务工作,又要当好党支部负责人、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具体责任”。
3、党支部委员表率作用突出。组织、宣传、纪检等支部委员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带头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为普通民警树立榜样,在创建活动中争当表率。
(二)党员队伍优。发挥党员干部和党员民(辅)警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支部整体建设。
1、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深入。依托“党员活动日”、党小组会等,组织党员民(辅)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章党规,认真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省委、两级市委和省厅、达州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党员党性增强,政治定力坚定。
2、党员主体地位突出。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主体地位得到保障。拓宽党员民(辅)警表达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党员民(辅)警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3、党员先锋作用发挥明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引导党员民(辅)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深入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做到忠诚卫士,当干事先锋。
4、党员带头弘扬时代新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三)工作机制优。按照党支部标准工作法要求,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手抓,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丰富党组织生活,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解决党建工作管理考评滞后为导向,强化机制创新,推动责任落地落实。
1.党建阵地规范布局。按照“六有”标准(即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党报党刊、有制度),有专门的党建工作场所,场所标识为“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有满足本支部党员活动的桌椅和设备。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有书柜、报刊架,订阅相关党报党刊和党建书籍。党支部工作职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双报到”、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流程图等规章制度统一挂牌上墙。各支部也可灵活设置,将支部发展历程、荣誉榜等上墙。
2.软件资料规范分拣。软件台账资料规范完整,总体以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类别分类建立。资料盒分类标识原则上为红底白字、加党徽,簿册数量根据实际自行确定。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等信息采集齐全,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基本队伍内容包含《党员信息》、党员名册,支部党员转入、转出台账,党员发展类登记台账等;基本活动内容包含支部工作手册(主要记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课报告、“党员活动日”、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双重组织生活纪实表、“双报到”、走基层(精准扶贫、法制宣传等)、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岗)申报资料、签到册、专题教育活动等;基本阵地内容包含支部成立、支部换届、宣传报道、党员活动室打造相关资料;基本制度内容包含年度工作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学习计划)、制度文汇等;基本保障内容包含党费台账、学习资料等。同时,做到党员理论学习个个有记录、有痕迹。
3.软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严格执行《达州市基层党建质效考评暂行办法》,完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措施,强化党建绩效指数结果运用,与年度党建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党内慰问、述职评议等挂钩。全面建立和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进行细化内容、量化积分,健全结果运用,强化激励机制,将年底积分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见红旗就扛、见第一就争”的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4.软党建品牌提炼创建。党支部突出特色,定位打造有自身警种、部门特色的党建品牌,每个党建品牌有自己的理念。选题内容如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或党员教育管理等,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为主创党建品牌。
(四)工作业绩优。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大胆探索创新,推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党建品牌。
1、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统筹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双向联动。按照我局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党支部所在部门年度业务目标考核排名前列。
2、支部服务成效显著。充分调动党员民(辅)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党员民(辅)警在制定、完善和执行相关政策中坚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成效显著。
3、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发展方向,努力把本支部党员队伍打造成一支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万源公安铁军,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显著提升。
4、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严格履行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扎实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对帮扶部门或责任民警充分认可。
(五)群众反映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善于借力于民、借智于民、借势于民,更好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群众的“三感一度”。
1、树立亲和为民的执法形象。警察礼仪规范健全并得到自觉运用。正面宣传引导有力,没有发生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负面事件。
2、树立工作廉洁的执法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民(辅)警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未发生党员违法违纪问题,或者积极主动查实投诉举报,开展责任追究和以案析理。
3、树立群众满意的执法形象。积极开展和谐警民关系活动,坚决根除特权思想,在执法工作和为民服务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创建“支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正立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树林任副组长,其余局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党委,负责动员、培训、指导、督导检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各支部要以本方案为基础,紧密结合支部实际,拟定适合本支部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明确创建名额。我局现决定将2019年度创建“支部”未成功授牌的旧院派出所党支部,以及罗文派出所、白沙派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纪检督党支部共6个党支部纳入2020年度“支部”创建名单。
(三)突出创建特色。各支部要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制度创新、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组织有力、岗位创优等方面入手,认真筛选、反复研究,提炼确保好“支部”创建主题和品牌,记录好“支部”的创建过程。特别是本年度的6个党支部要扎扎实实落实各项规定和制度的同时,精心培育特色典型,注重工作创新,力争做到工作有亮点特色、值得借鉴推广。
(四)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支部”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统筹兼顾、周密安排,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机关党委要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掌握进展情况,发现短板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2.“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工作目标,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提升组织力,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2020年,区各直属党(工)委所属党支部,按照20%的比例开展创建工作;2021年至2023年每年按15%的比例开展创建工作。区党工委每年按10%的比例命名区级“党支部”。确保到2021年,全区各领域党支部建设质量得到普遍提升,“党支部”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软弱涣散党支部基本消除;到2023年,全区50%以上党支部达到“党支部”标准。
二、评定对象及方式
村、社区以行政建制为单位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评定。
“党支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分级评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评定1次,一般年底前后组织开展。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及上级党(工)委评定,被多个层级评定为“党支部”的,由层级予以命名。
三、创建标准
通过推进“党支部”创建,全区各基层党支部要达到“五强”标准:
(一)政治功能强。各领域党组织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政治理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党的立场和人民立场。农村、社区党组织对所属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坚强有力,其他领域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强,引领基层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自觉贯彻党的主张。
(二)队伍建设强。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党支部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职责分工明确并履责到位,团结干事氛围好。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教育经常,党员管理严格,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队伍纯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三)组织生活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会一课”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主题党日“党味”浓、主题突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评议结果运用好,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到位。
(四)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组织设置规范、隶属明确、运行顺畅,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业绩突出、成效明显,认真完成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的重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
(五)群众工作强。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群众对党支部工作支持度高、评价好。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照党支部建设“五强”标准,我区进一步细化制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创建标准。
四、创建措施
(一)合理设置组织。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党支部隶属关系,一个党支部只能隶属一个上级党组织。组织设置不规范、隶属关系不顺畅的,要及时调整优化。
(二)配强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以上集中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全面实现“一肩挑”,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的及时换届。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领域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机制,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规范召开,按权限履行职责。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积极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健全规范网格运行机制,推动联系服务居民群众全覆盖。
(四)规范组织生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要求落实到位,组织生活记录规范。
(五)严格党员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全面落实政治审查和跟踪培养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依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注重选树学习身边榜样、开展践诺、鼓励引导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认真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向流出地党支部汇报1次在外情况。全面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六)完善场所阵地。围绕“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目标,完善党组织活动服务场所等设施,切实解决活动阵地租赁、面积狭小、使用率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按照“五个三”要求,全面建成村、社区和部分重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并向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放。
(七)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严禁挤占、挪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现象发生。足额兑现村、社区党组织运转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好“两委”班子成员报酬待遇。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少于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返还党组织。
(八)促进作用发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基本任务,引导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参与党组织联建共建,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重点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五、申报评定
(一)实行“自创+申报+评定+审核”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创建积极性,采取全面自创、逐级申报、分级评定的方式有序推进,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
1.全面自创。党支部对照“党支部”的建设标准,结合自身领域特点,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上级党组织加强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逐级申报。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对于符合创建标准、党员对党支部评议优秀等次达到90%以上的党支部,填写《“党支部”申请表》,报区直属党(工)委。区直属党(工)委按所属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评定本级“党支部”,并将申报区级“党支部”名单上报至区组织人社部,区直属党(工)委要在次年1月上旬前完成本级申报工作。区级“党支部”按所属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进行评定,并按5%的比例向市委推荐年度申报名单。
3.分级评定。根据党支部自评申报情况,上级党组织集体研究并进行评定。下级党组织的评定结果只作为向上级党组织申报的条件,不作为评定依据。
4.审核验收。区组织人社部在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各直属党(工)委上报的“党支部”开展实地审核验收,审核验收主要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两种方式,审核内容参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参考标准。凡发现1个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党支部,则需由区直属党(工)委重新研究报送。对验收符合评定条件的,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命名为高新区“党支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定为“党支部”:
(1)党员对党组织评议“优秀”等次比例未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90%以上的。
(2)群众评价“不满意”占比超过20%,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3)基层党(工)委组织评价等次为“优秀”以下的。
(4)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
(5)党支部或所在单位当年度被给予问责处理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
(6)党支部班子成员或所属党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7)党支部设置不合理,存在“大支部”或“小党委”等问题的。
(8)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造假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近两年被各类巡视巡察检查发现问题的,行政村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
(10)行政村存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
(11)新组建不满一年的党支部。
(12)其他不符合评定条件的。
(二)建立“四评”工作机制。以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为先导,建立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工作机制。
1.组织评定。各直属党(工)委根据日常了解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对所属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党支部”的组织评价等次必须为优秀。
2.党员评议。通过党支部民主评议制度予以落实,上级党组织结合党支部实际,合理确定民主评议指标项目,“党支部”的党员评价优秀等次所占比例应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90%以上。
3.群众评判。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把人民作为“阅卷人”。在坚持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在服务半径内通过公示、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群众评价的参与范围,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同时,上级党组织还应探索线上评价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群众评价为“不满意”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得评定为“党支部”。
4.社会评价。根据党支部所处领域特点,结合实际向纪检监察、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执纪执法部门及主管单位、行业组织征求意见,全方位了解掌握党支部及所在单位、所属党员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不得评定为“党支部”。
六、激励保障
(一)建立评先评优的导向机制。被评为“党支部”的支部及其所属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内表彰时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包头市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党支部至少应当被区党工委评定为“党支部”。
(二)建立待遇保障的激励机制。村、社区党组织被评为区级以上“党支部”的,给予班子成员每人1000元一次性专项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支部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可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予以优先推荐。
(三)建立经费保障的倾斜机制。通过本级管理党费预算、党建活动经费支持和党组织工作经费单列等渠道,对建设“党支部”予以经费保障。区组织人社部将建设“党支部”所需经费列入党费年度预算。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党支部”的,当年下拨经费不少于5000元,用于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四)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党支部”建设应保持持续性、动态性。被评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当做好接续建设;党支部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形时,应当取消评定及相关待遇保障。
七、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把建设“党支部”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推进北疆先锋工程的重要载体。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设“党支部”的重大意义,谋定而动,主动作为,将建设“党支部”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对照主要职责和基本任务清单,建立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强化统筹推进。将开展“党支部”建设与“五个三”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争先”、国有企业党组织“四强四优”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双强六好”、“六个好”以及“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善作为”模范机关创建结合起来,统筹资源、统筹力量,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原则上,“一类”村党组织、“四强”国有企业党支部、“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即可作为“党支部”评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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