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乡高考状元|2019海南省新乡延津县部分县直单位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9海南省新乡延津县部分县直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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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9海南省新乡延津县部分县直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8月13日,过期恕不接受报名。®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含已设立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8名。

  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德高望重、会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22岁至65岁,初中文化程度以上,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当地有威望、具有较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热心做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3.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优先选聘。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未曾受过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等不良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依法、依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

  5.主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解调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6.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7.认真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225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签约六个环节。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相关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

  儋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4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地址:那大怡心花园B区19栋)

  3、现场报名时间:

  2019年8月8日至8月13日,过期恕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小李、小庄

  联系电话:0898-23316985(上班时间8:30-11:30,15:00-17:00。周末时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2、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1张进行报名,其他若有获奖证书或驾照等可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递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由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组织人员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考核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对求职者进行简历考核筛选,经讨论,第三方人力资源通知符合岗位需求的求职者面试,确定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注: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考试范围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网站上公示。

  (六)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将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派遣至儋州市司法局,由儋州市司法局统筹安排至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求职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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