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富顺县城区(富世街道、邓井关街道、东湖街道,下同)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且缴纳城区社会保险但户籍不在县城区的人员子女。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一)小学。统筹安排在共和九年制学校、富顺县实验小学、五府山小学、城南小学、邓井关小学、东湖小学等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二)初中。统筹安置在富顺二中、富顺一中、城关中学、共和九年制学校、东湖初级中学等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富世街道和邓井关街道辖区内的中小学不得招收东湖街道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
三、登记审核流程
(一)小一、初一年级
1.信息采集。5月6日—5月12日,符合进城务工(经商)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关注“自贡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入学”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
2.资格审核。5月16日—5月18日,申请人按照相关政策到“平台”提示的地点提交证明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核。
3.学位申请。6月2日—6月3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城务工人员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申请。
4.摇号录取。6月10日—6月11日,县教体局随机摇号录取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5.公布结果。6月12日,申请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情况。
6.报到注册。
地点:各招生录取学校。
(二)修业年级
1.8月15日至8月25日,修业年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体局学籍管理办公室登记审核。
2.8月28日至8月31日,统筹安置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有富余学位学校;9月1日,家长可致电0813-7214385、7214398查询安置学校。
3.9月2日,修业年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安置学校报到。
说明:1.集中办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时间为每年8月,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办理;2.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县外学籍的除外)。
四、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监护证明。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等)。
(二)居住证明。申请人在富顺县城区居住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含6个月以上的入住使用水电气发票)。
(三)务工证明。
1.申请人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相关证明)。
2.申请人提供截止2023年4月30日满6个月的城区社保证明(如:四川省养老保险缴费信息表等)。
招生入学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县教体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招生入学的全过程。在办理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费帮助招生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7214385、7214398(教育股),7213445(党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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