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防城港东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7月21日-23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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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广西防城港东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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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精神,以及《防城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入学原则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形式的统一性知识性考试、面试选拔生源,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2017年3月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已入读小学的不得再次报读一年级)。

  (二)初中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范围(对象)及计划

  (一)小学招生范围及计划。分区划片、相对就近招生。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开设103个教学班,招收新生368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市实验学校(本部)

  招收湖南路以东,东盟大道以南,新华路以东,长湖路以南,支路4—1以西,天和路以北,民族路、兴盛路(含寓安花园小区)以西,北仑大道以北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7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315人。

  2.市实验学校(伏波校区)

  招收民族路、兴盛路(寓安花园小区除外)以东,天和路以南,那超北路以西,东盟大道以南,石子岭路以西,兴东路以北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4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180人。(学校正在筹建,目前暂在市第七小学办学)

  3.市第一小学

  招收新华路、木栏街以东,北仑大道以南,黄花岗路以西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6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270人。

  4.市第二小学

  招收大坪路以南,湖南路以西,北仑大道以南,新华路、木栏街以西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7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315人。

  5.市第三小学

  招收那超路以东,解放东路以南,石子岭路以东,北仑大道以南,罗浮江以西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7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315人。

  6.市第七小学

  招收罗浮江以西,北仑大道以北,石子岭路以东,东盟大道以北,那超北路以东,天和路以北,支路4—1以东城区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7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315人。

  7.市华侨学校

  招收新华路以西,东盟大道以北,湖南路以西,大坪路以北城区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7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315人。

  8.东兴镇中心小学(本部)

  招收黄花岗路以东,北仑大道以南,兴盛路以东,兴东路以南,石子岭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那超路以西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7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315人。

  9.东兴镇红石沟小学

  招收罗浮江以东范围(含汇川上东区至新车管所路段)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2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90人。

  10.江平镇中心小学(本部)、江平镇江龙小学

  招收江平镇城南社区、城北社区、江龙村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8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360人(其中:中心小学本部开设5个教学班,招收225人;江龙小学开设3个教学班,招收135人)。由江平镇中心小学结合实际具体划片,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11.马路镇中心小学(本部)

  招收马路镇镇区、马路镇马路村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2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90人。

  12.三镇其他小学、教学点及市京族学校

  招收本村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计划开设39个教学班,招收一年级新生800人。

  (二)初中招生对象及计划。分区划片或对口直升招生。全市初中七年级计划开设60个教学班,招收新生300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市北仑河中学

  招收大坪路以南,冲卜一路以西,冲卜路、浙江路以南,北仑大道以西范围的小学毕业生,有剩余学位,从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毕业生中随机派位招收(已在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除外)。计划开设6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300人。

  2.市第二中学

  招收市华侨学校的毕业生和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的毕业生(市北仑河中学招收的小学毕业生除外)。计划开设13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650人。

  3.市第三中学

  招收市第三小学、东兴镇中心小学本部的毕业生。计划开设13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650人。

  4.市实验学校

  招收市实验学校小学部、市第七小学的毕业生。计划开设6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300人。

  5.市京族学校

  招收市京族学校小学部、江平镇潭吉小学、江平镇巫头小学的毕业生。计划开设3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150人。

  6.市松柏中学

  招收东兴镇松柏小学、东兴镇竹山小学、东兴镇楠木山小学、东兴镇红石沟小学的毕业生。计划开设5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250人。

  7.市江平中学

  招收江平镇中心小学本部、江平镇江龙小学、江平镇大昌坝小学、江平镇黄竹小学、江平镇交东小学、江平镇班埃小学、江平镇吒祖小学、江平镇贵明小学、江平镇山心小学、江平镇长山小学、江平镇思勒小学、江平镇横隘小学、江平镇那漏小学、江平镇沙尾小学、江平镇榕树头小学的毕业生。计划开设10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500人。

  8.市马路中学

  招收马路镇中心小学(含村完小、教学点)、东兴镇河洲小学、东兴镇江那小学、东兴镇长湖小学的毕业生。计划开设4个教学班,招收七年级新生200人。

  五、入学报名办法

  (一)小学入学报名办法。

  1.入学类型及材料提交。

  一类:户口及家庭住房均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二类:家庭住房在服务范围内、户口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三类:户口在服务范围内、家庭住房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四类:户口及家庭住房均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须提供双方的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无居住证的,则须提供房屋租赁证明或务工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符合第一类、第二类的适龄入学儿童,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全部录取入学。符合第三类的适龄入学儿童,若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学位充足,应录取入学,若招生服务范围学位不足,按户口在服务范围学校的时间先后录取。无法被录取的,由市教科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第四类的适龄入学儿童由市教科局根据随迁子女的住所、就读意向,以及范围学校的规模、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或随机派位入学。

  2.报名办法。

  (1)城区小学(市实验学校本部、市实验学校伏波校区、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三小学、市第七小学、市华侨学校、东兴镇中心小学本部)报名办法:家长通过登录网址https://zsbm.fcgjyyun.com/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或扫描“东兴市城区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二维码”(见附件3),对照招生范围、招生类型等进行网上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23日。若因误报或错报的,在报名期内允许有2次修改机会。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24—25日。由市教科局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家长(温馨提示:请家长留意手机短信,以免错过问题反馈)。家长上传的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材料虚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学生入学资格,所有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

  领取入学通知书(第一至第三类):2023年7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符合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学位不足时随机派位)的家长根据短信反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到接收学校领取子女入学通知书。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事宜由接收学校另行通知。

  领取入学通知书(第四类):2023年7月31日—8月1日,由市教科局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及各招生学校门口公布第四类适龄儿童入学结果。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第四类适龄入学儿童家长根据公布的招生结果,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到接收学校领取子女入学通知书。

  若适龄入学儿童家长错过报名时间或无法扫码报名的,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7月2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到市教科局(东兴市兴东路201号102室)填写入学登记表,再由市教科局根据类型统筹安排入学。

  (2)非城区小学报名办法。2023年7月19日前,非城区小学要完成新生入学报名工作。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由招生学校决定。

  (二)初中入学报名办法。

  1.本市小学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或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到对应的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由招生学校决定。

  2.非本市小学毕业生。户籍或家庭住房在本市,但不在本市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返回本市初中学校就读,原则上到户籍或家庭住房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读。若户籍或家庭住房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无学位时,由市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我市初中学校的,统一到市教科局报名登记,由市教科局安排入学。报名入学须提交材料:

  (1)户口簿和家庭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2)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市教科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公平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妥善解决特殊群体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入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入学的农村留守儿童,学校要主动联系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劝导督促其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切实做好贫困家庭儿童少年,尤其是脱贫户、监测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学校要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安排。

  (三)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是按照“应入尽入”的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压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排查、登记、劝返和安置工作,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二是注意做好“小升初”的衔接工作,避免小学毕业生辍学“无人知、没人管”。三是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或目前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或指导家长办理缓学或不具备学习条件申请。家长无正当理由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而造成失学辍学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是全面落实教育各项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五是任何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招生学校要保持步调一致,做到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不得跨范围、跨校招生。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其负责人、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设定任何限制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控制招生范围,防止学生向少数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集中,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抢夺生源,保障教育公平;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有条件的学校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村(社区)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严禁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国家课程班、境外班等,或通过文化测试并以测试成绩编班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国家标准(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若服务范围适龄入学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要向市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应对措施。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渐化解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杜绝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保障我市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五)加强学籍管理。要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转学、休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还没有学籍的学生(小学一年级新生除外),学校要为其补建学籍,已经达到大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入学生,防止学生借转学变相择校。

  (六)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做好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于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至招生工作结束,在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同时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内容,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知晓,为招生入学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主动接受监督。招生学校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热情为群众解答各种招生疑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市教科局招生咨询电话:0770—7675153,监督电话:0770—7660329。

  七、本《方案》由东兴市教育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东兴市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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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东兴市北仑河中学2023年招生服务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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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东兴市城区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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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23日。若因误报或错报的,在报名期内允许有2次修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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