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2018年上海普陀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368人】

副标题:2018年上海普陀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3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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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上海普陀区社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文档大全网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居民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1、热爱社区工作,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或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6、中*员优先,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镇报名的优先。


(二)其他中心工作人员


1、热爱社区工作,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能服从统一调配。


5、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等计算机操作技能,个别财务类岗位需要会计上岗证及初级以上职称。


6、中*员优先,有相关社区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4月17日(9:00至16:00)。


2、报名方式:考生前往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3、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报名照片2张;(5)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考生);(6)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特长的证书类材料。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街镇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各街道、镇招录岗位数量详见下表:


5、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方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2、笔试科目:考生可通过“上海普陀”网站的相关公告查询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8年4月21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4月27日起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上海普陀”网站查询。


5、通过笔试的考生将会收到面试时间和地点的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普陀区2018年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3、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将收到体检通知,请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普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按照《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分配办法(试行)》执行。


一、考试目的和要求


通过笔试测评,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社区专业工作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初步遴选适合本区基层社区建设与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试卷题型结构


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材料作文题。具体如下:


单项选择题20道×1分/道=20分;


多项选择题15道×2分/道=30分;


案例分析题2道×10分/道=20分;


材料作文题1道×30分/道=30分。


三、知识能力考察范围


涉及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等相关政策法规、基础知识的认知、理解与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查,以及对国情、市情、区情等时事政治的关注了解。具体如下:


1.《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生和社会治理工作重要论述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


3. 中共上海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课题成果“1+6”文件;


4.《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的通知》等政府公告;


5.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6.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之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新闻与事件。


点击下载:2018普陀区2018年社区工作者招录笔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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