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间,全国多地陆续出台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这比此前各地曾规定的“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更为严格。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出台了升级版的“禁酒令”。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然通过种种方式搞变通违规喝酒。(11月30日新华社)
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禁酒令”,目的在于狠刹公务接待推杯换盏、浪费公款的歪风邪气,同时提高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重塑人民公仆的公众形象。
我们也乐见“禁酒令”不断升级。有的从午间禁酒到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若只是工作日午间禁酒,“中午没法喝晚上补”的做法就较为普遍;一旦无论午餐还是晚餐,只要属于公务活动或接待就不能饮酒,晚上也就无法补了。有的地方连从工作日延伸到节假日执行公务时也要禁酒,含酒精饮料也被禁止,此乃“禁酒令”升级的又一体现;如果节假日执行公务不禁酒,那好,专门找节假日假借公务名义喝酒;如果不禁含酒精饮料,就禁了白酒可喝红酒、啤酒。搞“换汤不换药”式的“假把式禁酒”,一些地方总是不缺“正当”理由。
然而,“禁酒令”升级,就能彻底杜绝变通违规喝酒吗?未必。从上述报道看,公务活动或接待搞变通违规喝酒仍在潜滋暗长。这恐怕是因为“禁酒令”虽在升级,监管却没有升级。
“禁酒令”升了级,监管与处分还要升级,如此,违禁者才会有真正的惧怕感和痛感。当然最重要、紧要的升级功夫,在于消除“酒桌上好办事”的沉疴痼疾。长期以来,“烟酒文化”、“吃喝文化”在基层行政领域盛行,做工作、办事情“研究研究”往往成了“烟酒烟酒”,上下级交流沟通、检查指导往往成了吃吃喝喝。这种行政生态不通过强硬的制度设计来改变,治理变通违规喝酒恐怕仍会处于“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的尴尬。同时,还应进一步升级预算对政府部门的硬约束,科学合理安排公款支出等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