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考的证券从业资格证还有效吗,2018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违反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副标题:2018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违反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4-08-07 15:1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证券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整理“2018年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违反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供考生参考。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信息,请访问®文档大全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有需要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3.jpg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一百零一条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清算人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零四条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侵害合伙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考点练习题

  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的罚款额是()。

  A.5万元

  B.10万元

  C.15万元

  D.20万元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8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违反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rqx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