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2017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考点第一章:政府干预

副标题:2017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考点第一章: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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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政府干预
   含义:政府干预也称国家干预或宏观调控,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是一个国家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
   政府干预的过程的含义:是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实现宏观(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
   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和主要物资供求进行调节与控制,通过运用调节手段和调节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微观经济运行提供良性的宏观环境,使市场经济得到正常运行和均衡发展的过程。
   政府干预目的: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和调控就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或不足。 
   政府干预的手段


   经济手段

  1.含义:指政府运用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政策工具,参与社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调节企业和个人物质利益,调控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实现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手段。
   2.作用: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经济活动,有利于维护企业、个人物质利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法律手段

  1.含义:指政府通过立法、执法活动,干预企业、个人经济行为,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手段。
   2.作用:政府利用法律手段干预经济,可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相对稳定、良好的环境,便于企业、个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手段

  1.含义:指政府依靠公共权力,通过行政命令,对企业、个人经济行为进行鼓励、限制或者禁止,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2.评价:运用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时间短、见效快,但也容易出现干预不当、过度干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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