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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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西安市教育局公众号了解到,陕西西安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解读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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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西安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材、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职普协调。顺应改革要求,统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提高职业高中办学水平,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综合评价。注重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充分发挥招生工作对教育公平和育人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坚持科学高效。采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优化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能。


  坚持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规范加分项目,强化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快建设高质量育人体系。


  2.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如何管理?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招生录取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录取工作与城六区录取同步进行。


  3.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有哪些要求?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省级备案制度。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普协调发展,合理调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招生规模。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并一次性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应提供的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模式,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9号)要求,原则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不少于6个班;严格控制班额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4.高新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等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高新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等开发区2023年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随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


  5.西咸新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按照省教育厅专题会议纪要要求,西咸新区基础教育由西安、咸阳两市代管的过渡期延续至2024年,西咸新区(原西安市区划)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随原所属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进行,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参与组织。


  6.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何时公布?


  7月14日12:00时,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将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登陆西安市教育局(http://edu.xa.gov.cn)、也可到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招办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


  7.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志愿的批次及填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定向生志愿每生限报一所学校。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7日。


  8.五区二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如何设置?何时填报?


  五区二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0日。


  9.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的规定是什么?


  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10.考生如何选报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


  选报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


  11.考生填报志愿若遇到限制报考怎么办?


  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应具备什么资格?


  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13.定向生生源计划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范围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招生范围为本区内初中学校;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倾斜,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14.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考生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还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1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进行。


  16.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哪些照顾类政策?


  军人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规定执行。军人子女考生,在招生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5%增加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给予优待。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审核随军人子女进行。


  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2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的子女。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17.五区二县在城六区招生学校有哪些?


  今年,五区二县在城六区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阎良区西飞第一中学、西安市渭北中学、长安区第一中学、长安区第二中学、长安区第四中学、长安第一民办中学、西安南开高级中学、西安湖滨中学、鄠邑区第四中学、陕西实验高级中学、高新区第五高级中学、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等学校,其招生工作纳入城六区考试招生管理,按照城六区录取原则、录取要求、录取程序进行招生。


  18.考生如何获知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情况?


  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我市的招生录取平台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类别等实时显示收费标准,让考生填的明明白白。同时,还对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多渠道宣传、公示,以供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


  19.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如何建立学籍?


  普通高中学籍建立严格按照《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附:各区县、各开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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