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免试入学原则。严格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2.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发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等,全面公开接受学生报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3.公办中小学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原则。城区公办中小学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划定招生范围,乡镇公办中小学(含未纳入城区统一划片范围的街道公办中小学)由属地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招收片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户籍人口适龄入学对象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实施城区中小学“单校摇号”电脑随机派位和“多校划片”联合招生政策。招生学校就近入学片区报名后剩余招生计划,对随迁子女和农村转移人口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未录取人员由所在联合招生片区学校调剂录取。
实施乡镇初中“对口直升”招生入学政策。乡镇(含汝南)小学、主城区以外各街道小学以及城区内部分小学(校区)按照学校所在地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对口直升公办初中。
4.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农村转移学龄人口依据监护人“务工”情况和家庭生活住所“常住”情况按照现居住区域相对就近划片入学(转学)公办学校,或选择“适合孩子的民办学校”理性安排入学。
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对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在现居住地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二、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报名
(一)初中招生(小升初)
7月3日—4日: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小学接受小升初升学指导,领取个人《学籍信息表》、填报《汝州市2023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提交毕业小学。
(二)小学招生(幼升小)
7月3日—4日:小学适龄入学对象在片区公办学校或所选报民办学校,领取填报《汝州市2023年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资料,接受报名资格初审。
四、资格审查与录取
7月5日:①乡镇小学录取。②乡镇初中直升报名、住籍报名资格审核、录取;跨乡镇住籍报名、进城区住籍报名资格审核;汇总民校报名信息报普教科。③城区初中直升报名资格审核、录取。④城区小升初住籍报名、联招报名资格审核;汇总民校报名信息报普教科。⑤城区小学报名信息报普教科。
7月6日:①乡镇初中跨乡镇住籍报名资格审查、录取。②民办初中直升报名资格审查;“民校报名”志愿确认。③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民办小学录取。④城区初中“住籍报名”提交档案,资格初审。⑤城区小升初非直升小学“多校划片”联合招生报名志愿确认。⑥城区小学报名资格联合审查、录取。
7月7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民办初中录取。
7月7日—8日:城区初中报名资格联合审查、录取。
8月17日-18日:随迁子女、回乡创业人员子女、农村转移人口报名(持“学籍信息表”或户口本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志愿)。
8月20日—21日: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民办学校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未录取者由确认志愿学校通知回户籍所在地中心校在乡镇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②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单校摇号”随机派位、“多校划片”联合招生调剂录取。
8月22日—23日:①各学校完善网上录取信息。②处理遗留问题。
五、招生资格联合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纪律,稳定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联合招生小组负责招生资格联合审查及录取工作。联合招生小组由教体局招生主管领导、纪检监察派驻领导负责,普教科牵头,教体局以及公安、城建、不动产等相关政府组成部门有关职能科室、参加联合招生学校组成,按照报名志愿学校“回避”原则实行资格联审,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生工作。
六、广泛宣传营造公平有序招生环境
各中心校、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学校宣传栏、学校网站、通过家长群、自媒体、发放招生宣传页等方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划片招生、对口直升、生源就近(相对就近)入学规定,告知入学对象城区公办学校统一划片招生范围、乡镇中心校统一划片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名办法,认真履行控辍保学责任,确保学籍登记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学校。
七、相关要求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中心校长、学校校长是辖区、招生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异常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和妥善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稳定进行。
小学毕业生直升资格、家庭住址、户籍登记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的审定工作以小学为主,依据学籍系统分别审查小学毕业生相应年级学籍所在小学确定“直升报名”资格,按照小学毕业生随直系亲属生活原则审查户籍登记行政村(居)地址、房产证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确定“住籍报名”资格,尊重学生自愿参加“多校划片”联招报名选报片区、民校报名权利,务必告知多校划片片区学校情况和民校报名未被录取者回户籍所在地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初中入学规定。
实行小升初“直升报名”优先原则,小学资格初审、初中确认录取;跨片区、跨乡镇“住籍报名”小学初审分流、直升初中审核确认、中心校全程监督。
2.要认真落实省、市化解大班额要求,切实保证2023年新入学年级班额55人,严格控制城区学校其它年级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严格控制乡镇学校其它年级新增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要采取有效措施,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符合政策的特殊群体适龄对象做到“一人一案”,按照免试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建立入学“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至优质义务教育学校。
做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工作。各中心校、各招生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结合划片入学范围调整实际,尊重家长、学生意愿,将本乡镇街道区域内、本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内、本学校不同校区内同一家庭多孩子女安排至同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区)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人员应招尽招,确保区域内常住人口适龄对象全部就近入学,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全部相对就近入学。
3.健全诚信招生制度。建立完善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对各种不诚信行为和虚假材料予以公开曝光并记入不诚信档案。学生家长(监护人)要签订诚信,对所提交报名资料档案给予诚信保证。
4.落实公示监督制度。各学校要将招生范围、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招生时间、报名办法、值班电话及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方便学生报名,接受社会监督。
教体局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6035313(普教科)
6862383(纪检监察室)
>>>点击查看附件
1.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部分)划片招生范围
2.城区中小学(部分)2023年招生计划
3.乡镇初中2023年招生范围招生计划
4.汝州市2023年初中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