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5.具备2016年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及缴纳考试费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10月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0月9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现场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报名登记表》(可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 www.qingxiu.gov.cn/)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0810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1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城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只限报考乡镇卫生院);
2、通过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只限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改报岗位
需参加笔试的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特定岗位除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该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0810号办公室)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留学生招聘42名人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