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构化程序设计
1.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原则
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主要原则:自顶而下、逐步求精,模块化,限制使用goto语句。
1)自顶而下
程序设计时,应先考虑总体,后考虑细节;先考虑全局,后考虑局部目标。即先从最上层总目标开始设计,逐步使问题具体化。
2)逐步求精
对复杂问题,应设计一些子目标作为过渡,逐步细化。
3)模块化
一个复杂问题,都是由若干个稍简单的问题构成的。模块化即是将复杂问题进行分解,即将解决问题的总目标分解成若干个分目标,再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把每一个小目标称作一个模块。
4)限制使用goto语句
goto语句可以提高效率,但对程序的可读性、维护性都造成影响,因此应尽量不用goto语句。
2.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结构化程序设计是程序设计的先进方法和工具,采用结构化程序设计可以使程序结构良好、易读、易理解、易维护。
1)顺序结构
顺序结构即是顺序执行的结构,是按照程序语句行的自然顺序,一条一条语句地执行程序。
2)选择结构
选择结构又称分支结构,它包括简单选择和多分支选择结构。程序的执行是根据给定的条件,选择相应的分支来执行。
3)重复结构
重复结构又称循环结构,根据给定的条件,决定是否重复执行某一相同的或类似的程序段。利用重复结构可以大量简化程序行。
3.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和方法的应用
1.使用程序设计语言中的顺序、选择、循环等有限的控制结构表示程序的控制逻辑;
2.选用的控制结构只允许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
3.程序语句组成容易识别的块,每块只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
4.复杂结构应该用嵌套的基本控制结构进行组合嵌套来实现;
5.语言中所有没有的控制结构,应该采用前后一致的方法来模拟;
6.严格控制goto语句的使用:
(1)用一个非结构化的程序设计语言去实现一个结构化的构造;
(2)若不使用goto语句会使功能模糊;
(3)在某种可以改善而不是损害程序可读性的情况下。
2016年计算机二级公共基础学习教程:结构化程序设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