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非常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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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 导语】美国EB-5移民是便捷拿美国绿卡的渠道,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非常宽松,主要难度就是50万美元的投资门槛。具体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由©文档大全网整理发布!



1.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非常宽松


  1、投资费用


  投资于政府认定的目标就业区最低投资门槛为5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则为100万美元。


  2、就业机会


  通过合理认可的方法证明,通过投资于创造就业的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创造不少于10个全职就业。


  3、资金来源


  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包括薪资收入、遗产,房产,企业分红等等。


  4 、子女年龄


  不得超过21周岁。


2.美国EB-5投资移民资金来源的主要类型


  一、哪些是合法的资金来源?


  合法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经营、薪酬、投资所得、物业销售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彩票中奖、政府征收所得、法庭判决所得、遗产继承、馈赠、资产抵押信贷等。


  二、主要的资金来源类型有哪些?


  1、公司盈利分红/股东未分配利润


  随着私营企业发展,私营企业主通过公司盈利而获得红利份额,是投资移民美国的最常见的合法资金来源。股东分红要求提供个税,不过可以用未分配利润抵押借款。


  2、工资收入(包括奖金)


  工资收入,需要个税,个人收入累计的银行进账记录等。


  3、馈赠


  越来越多的富裕父母用赠与的方式帮助子女申请美国投资移民。赠与投资款也可以来自其他亲朋好友。通过赠与得到的投资款首先需要有赠与人签署的赠与合同;同时,还要提供赠与人的财务背景材料,证明赠与人的资金来源途径,包括赠与人的报税单、工资证明等。其证明过程相当于赠与人本人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申请。


  4、遗产继承


  通过继承获得的资金可用来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不过,继承获得的投资款也需要证明此笔资金的去世主人是如何得来的。因此,投资人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例如遗嘱、死亡证书、有关去世者生前的财务背景、投资人和去世者的关系、法院文件、银行证明等。


  5、贷款


  贷款有多种形式。目前美国移民局接受投资人用其他财产的抵押贷款申请美国投资移民。凡是通过抵押贷款获得的投资款,投资人必须提供有关整个抵押贷款的所有文件,例如贷款合同、偿还贷款保证等。


  6、股票


  一般说来股票收益应该是比较好用的文件证明。但是在当今便利的电子时代,如果不注意收集这些证明文件,书面证明也变得相当困难。如果当初股票投入的数额较大,投资人需要出具文件证明当初投入股市的资金的合法来源。


  7、投资收益(包括房地产买卖)


  通过投资赚的钱也是美国投资移民的重要资金来源。现在最普遍的房产收益。在中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出售一套房产获得的房款就足够美国投资移民了。投资人需要提供有关房产产权证书和转让的所有文件。


  8、在美国的收入


  一般认为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款应该来自美国之外。事实上,绝大多数投资款的确是这样,但是美国移民法并没有这样限定。这说明,在美国挣的钱也可以用来申请投资移民。


  三、资金来源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只需要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不需要证明除此以外其他资产的来源。


  2、用于美国投资移民的资金应该是个人的资产。对于企业经营者,不要把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混为一谈。公司给股东分配红利,存入股东私人账户,股东缴纳所得税后,才能把私人的钱用于EB-5投资。如果是公司借给个人的钱,一定要有非常正规的借款协议。


  3、如果是房地产转让所得, 投资人需要提供有关房地产权证书和转让的所有文件。如果转让的房地产持有时间不长,投资人还要证明当初购买房地产的资金来源。


  4、如果以物业抵押向银行获得的贷款,投资者只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保证等文件即可。


3.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功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


  如果投资人通过向移民局已经批准的投资中心(Regional Center)进行投资,由于移民局在批准投资中心之时已经认可投资中心所呈递的按照经济学模型所计算出来的数据, 即每接受一个投资人会间接给美国社会解决10个就业机会, 投资人本人在雇佣问题上的职责就转移到了其选择的投资中心。 因而,如若一个投资人用其打算投资的资金买房自住, 是不符合EB5投资移民的法律规定, 从而买房自住行为和EB5投资移民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如果投资人正好投资房产相关的项目,所投资的房产及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的呢?


  若是投资人选择投资的投资中心, 其某一期投资的项目正好是房地产的开发(如旅馆,商铺或民用单元住宅等), 从大的方面说, 投资人投资了房产或地产, 只不过这一类的房产或地产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按照移民局最新备忘录的规定, 投资资金或相当于投资资金金额的等价物在拿到临时绿卡之日起, 不应早于5年偿还), 不可能服务于EB-5投资人自住或自己占有的目的。


  当然,不论是哪一类的EB-5的投资移民 申请, 这里继续强调的是,用于投资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的合法资金来源是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的。 鉴于2012年中国大陆出生的EB-5申请人在数量上的急剧增加,2013年对中国大陆出生的EB-5申请人设置签证排期的预测甚嚣尘上,每一个有需求的 EB-5投资人需要寻找合格的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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