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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高检规则》第217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人民检察院选项B、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检察院可以作出通缉决定,而通缉令由公安机关发布
2.关于辨认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
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
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见证人可以在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高检规则》第210条第2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据此可知,对犯罪嫌疑人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而不是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选项B错误《商检规则》第211条规定,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据此可知,在辨认前,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的人或被辨认的物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高检规则》第212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肘,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据此可知,不能由集体进行辨认
3.比例原则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其含义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下列法条中,哪一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比例原则?( )
A.《刑事诉讼法》第89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B.《刑诉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C.《刑事诉讼法》第45条第2款: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D.《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依法逮捕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对抗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利和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国家权力与公民个****利之间的对抗比其他领域更为尖锐基于侦查阶段的这一特性,现代法跆国家普遍确立了比例原则,将侦查权对公民个****利的侵犯设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A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客观全面原则,B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遵守法制原则,C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保守秘密原则
4.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其中有四个犯罪嫌疑人:甲、乙、丙、丁。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下列四个犯罪嫌疑人处理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认为甲在共同盗窃过程中情节轻微,不必认定为犯罪,但是觉得这种处理结果不宜由自己作出,准备侦查完毕后移送给检察机关,建议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B.乙已被逮捕,但是查明其真实年龄是15周岁,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撤销了乙涉嫌的案件,将其释放,但未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
C.丙被取保候审,经过鉴定,丙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认为丙未被逮捕,因此可以不必撤销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最终处理
D.丁也被逮捕,在羁押过程中因急病突发死亡,公安机关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直接撤销案件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及第130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公安机关应当直接撤销案件,不必经检察机关批准,更不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处理,故AC两项错误案件被撤销的,应当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B项错误
5.下列侦查人员在勘验、检查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在进行现场勘验时,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主持进行勘验
B.物证检验应当制作笔录,参加检验的侦查人员、鉴定人和见证人均应签名或者盖章
C.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经家属同意,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
D.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105条的相关规定,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为了保证勘验的客观公正,还应邀请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但对被害人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2017年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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