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克街13号:2017新疆沙湾县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公告【30名】

副标题:2017新疆沙湾县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公告【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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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17新疆沙湾县补充招聘30名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报名时间:8月25日—8月27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实现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农村双语幼儿园“应建尽建”,农村适龄幼儿“应入尽入”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沙湾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各幼儿园招生规模,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30名。现制定如下教师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届及历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代课经历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人员优先录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的考生,需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5.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汉语口语表达流利,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10时—8月27日2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沙湾县奎屯路47号),


联系人:伊海;联系电话:0993-6015856。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沙湾县2017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请在沙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内下载,自行打印填写)并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沙湾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政审表》;(4)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所需相应证件);(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4、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考生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笔试环节。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29日10:30—12:30(北京时间)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教师职业道德、民族团结等方面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满分100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4日公布,考生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沙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予以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4.笔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9月5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教育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3)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汉语回答。


5、面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每人考试费40元。


(四)公布总成绩


2017年9月6日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9月7日


2.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


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盖章,笔试前交回。政审工作由沙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7年9月9日)


拟聘用人员经纪检、人事、教育等部门核对后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八)岗前培训


教育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新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培训或试用及聘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为县财政聘用,工资待遇按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执行。


2.聘用人员由沙湾县教科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教科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六、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5、本《简章》由沙湾县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3- 6020626(沙湾县纪检委)


0993-6010976(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3-6011614(沙湾县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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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沙湾县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岗位表.doc


2、2017沙湾县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政审表.doc


3、2017沙湾县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doc


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湾县教育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15日


 

2017新疆沙湾县补充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公告【30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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