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6届学生名录|2016广东广州市中山大学学生处管理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广东广州市中山大学学生处管理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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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学生处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校本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和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请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管理岗1名;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管理岗(珠海校区) 1名;
综合管理科财务管理岗1名。
三、岗位职责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管理岗: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管理岗 (珠海校区):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科财务管理岗:负责学生处财务管理工作。
四、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热爱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四)应聘综合管理科财务管理岗,要求有两年或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财务或会计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还应填写《中山大学B-5管理岗位申请表》)(请点击下载)、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发至huangj69@mail.sysu.edu.cn。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用。
六、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对聘用到上述岗位的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岗位级别不变,并按学校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人:黄婧
联系电话:84115830
E-mail:huangj69@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
2016年9月6日

2016广东广州市中山大学学生处管理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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