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
3.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字〔2000〕156号)
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5.《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 1号)
6.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
办理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网上申报注册,打印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携带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及注册资料到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进行注册。
3、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受理资料,网上注册审批办理(包括资料审核、资料签收、注册受理、初审、复审、审批)。
4、注册工作人员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报送材料目录:
注册类型:首次注册:
1. 网上在线填写提交后打印的签署执业单位意见,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粘贴近期证件照照片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1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页面、姓名页面复印件1份;
3. 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1份;
4. 近期证件照片1张;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健康证正面、反面复印件1份;
6. 经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次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注册的,携带网上打印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1份(分值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以通过资格考试时间计算)次年起每年必修学分10分记录,);
7.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许可证正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册类型:再次注册
1. 网上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签署有效执业单位意见,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粘贴近期证件照照片的《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1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页面、姓名页面复印件1份;
3.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4. 近期证件照照片1张;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健康证正面、反面复印件1份;
6. 网上打印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分值要求每年必修10分,近三年(以通过资格考试时间计算年限)累计学分共45分以上);
7. 执业单位如发生变更,需提供有效执业单位的合法开业证明即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许可证正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册类型:变更注册
1. 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申报后打印的经有效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粘贴近期证件照照片的《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页面、姓名页面复印件1份;
3.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4. 有效执业单位的合法开业证明即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许可证正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 近期证件照照片1张;
注册类型:注销注册
1. 网上在线填写提交后打印的经该注册证上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粘贴近期证件照照片的《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编号页面、姓名页面复印件1份;
3. 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联 系 人: 谭璇 杜丽琼
联系电话: 注册68892567 学分68896332
单位地址: 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2188号(创立集团404室)
乘车路线: 可乘坐85路或K13到科开路口(科高路)下车;116路到水逸康桥小区